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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批次录取_新疆高考一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tamoadmin 2024-05-23 人已围观
简介法律分析:(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建立健全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高校不得违反规定招生程序录取考生,不得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
法律分析:(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要求,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建立健全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高校不得违反规定招生程序录取考生,不得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招生计划类型,不得随意更改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录取。高校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应公开征集志愿录取。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按教育部计划管理要求完成计划调整手续。(二)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完善录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各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招生信访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协调媒体宣传解读国家招生政策和严格管理维护公平的举措,及时发布录取各阶段工作安排,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对于媒体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招生诈骗。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据新疆教育考试院消息,2022年新疆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其中普通类本科一批文科443分,理科400分;普通类本科二批文科334分,理科290分。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6月25日上午12时将开通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本科提前批次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3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4日23时,请考生及家长统筹规划好志愿填报时间,客观理性填报志愿。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近期将发布录取工作详细安排时间及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录取进程安排和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
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体育类”、“军警公安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报考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报考军警公安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它类别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高校要求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面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