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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考四川卷,四川2014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5-28 人已围观
简介1.2014年四川高考分数线2.四川高考政策3.2014年四川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各批次分控线4.四川高考加分制度是什么样的新高考政策最早改革的一批省份是2014年开始的。一、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料,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国。二、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第二
1.2014年四川高考分数线
2.四川高考政策
3.2014年四川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各批次分控线
4.四川高考加分制度是什么样的
新高考政策最早改革的一批省份是2014年开始的。
一、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料,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国。
二、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三、第三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四、第四批新高考省份(7个)。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五、第五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采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2014年四川高考分数线
是的。
选科在第一学期结束或者高一下第一个月就会陆续开始进行(偏好的学校会早一些)高一下半期之前就会有大部分学校开始走班。
新高考选科是随着全国高考试点改革的推进,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地相继开始实行的高考政策,于2014年9月发布。
四川高考政策
2014四川高考分数线公布:四川文科一本551,二本500,三本476;理科一本540、二本475、三本446;文科专科参考线200,理科专科参考线180。与去年相比一本文科分数下降16分,理科下降22分。
成都七中的封凡在今年高考中获得第一名,他此前在化学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已提前被北京大学相中。高考取得高分后,他拒绝了各大高校给出的高额奖学金或“热门专业”,依然选择就读北大的化学专业。
文科第一名唐旭奕的高考分数为650分,超过一本线99分。在绵阳东辰国际学校就读的这位宜宾女孩,已被清华大学金融专业录取。此前,唐旭奕曾参加清华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科大财大 理科比一本线超60多分。
2014年,川内五所211院校的录取分数均比过去两年均有大幅提高,其中电子科大和西南财大的理科录取分数线比一本线超出60多分。
2014年四川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各批次分控线
什么是三州十七县两区?
四川少数民族中享受加分政策的三州十七县两区:
三州: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仁和区、金口河区
四川少数民族高考能加多少分?
普通类专业加分政策: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②三州、十七县、两区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25分;
③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④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⑤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艺体类专业加分政策: 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③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部分地方性民族加分被取消
①2015年起,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不再享受加5分的照顾。
②2018年起,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地方属院校加5分的加分项目也将被取消。
加分项的其他规定
①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②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③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加分申报流程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自行进行申报
②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要立即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③市、县两级招考办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④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族别等。
四川高考加分制度是什么样的
文科:本科第一批551分;本科第二批500分;本科第三批476分。
理科: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75分;本科第三批446分。 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线为文科200分、理科180分。四川省招考委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7月中旬确定并公布专科提前批相关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8月初划定并公布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此外,职教师资班及高职班对口招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已划定。
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555分;财经商贸类613分;信息技术一类570分;信息技术二类538分;加工制造类547分;旅游服务一类556分。
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农林牧渔类498分;土木水利类247分;财经商贸类460分;信息技术一类470分;信息技术二类367分;加工制造类328分;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74分;旅游服务一类448分;旅游服务二类380分;轻纺食品类345分;医药卫生一类274分;医药卫生三类297分;材料类181分。
A
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加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名称为: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20分。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4、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3)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加10分,市(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加15分,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以及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或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
B
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加分
1、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加10分。(2)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测试办法另文规定)。
2、对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3、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