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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高考试题,2015天津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6-25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2.天津高考各科分数满分多少3.2015年天津高考 英语 多长时间4.天津2015高考三表分数线是多少5.外地户口能在天津高考吗6.天津2015高考文科分数线比理科高多少分7.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天津考生外地户口不能享受天津高考政策。在天津高考,前提条件是在天津市有完整的高中学籍。外地户口,在天津市不能参加中考,也就不能在天津参加高考

1.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2.天津高考各科分数满分多少

3.2015年天津高考 英语 多长时间

4.天津2015高考三表分数线是多少

5.外地户口能在天津高考吗

6.天津2015高考文科分数线比理科高多少分

7.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天津高考试题,2015天津高考政策

天津考生外地户口不能享受天津高考政策。

在天津高考,前提条件是在天津市有完整的高中学籍。

外地户口,在天津市不能参加中考,也就不能在天津参加高考。

国家规定参加高考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也就是说你要在天津参加高考你就得办理天津户口,且天津市规定外地生参加高考,须在天津就读高中满3年,且有天津蓝印户口否则被视为高考移民。

随迁子女高考政策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也就是说,如果居住证持有人若不能确定两年内能落户天津,就算孩子在津就读高中也一样不能在津参加高考,还不如早做打算,让孩子回老家读书升学,因为部分省份对回原籍高考也有学籍要求。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1、日前,内地多省份2015年高考方案出台,继山东、天津、浙江、福建等省份取消“三本”批次招生后,四川、广西宣布2015年高考将本科第二批与本科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进行录取,而湖北则宣布将于2016年高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

2、取消“三本”批次招生,对于内地实力较强的民办院校而言是春天到来,而对于实力较弱的民办院校却是寒冬将至。2014年高考结束后,不少特色不明显、收费较高、就业较窄、位置较为偏远的民办院校遭遇线上“零投档”的尴尬局面。

天津高考各科分数满分多少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校春季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

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具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多年来,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高考招生,是天津市第一个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合格院校。学院教育用地57.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02人,专任教师452人,其中194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目前学院在校大学生9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个系部,开设各类专业38个,其中“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教改试点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被评为天津市教改试点专业,《化工原理》及《定量化学分析》《数字电子技术》等六门课程已被评为市级精品课程。学院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拥有各种先进的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及电子图书70多万册,并拥有与Internet联网的电子阅览室,可提供现代化阅览条件和手段。学院实行网络自动化管理,搭建起了网络教学、网络办公的良好运行平台。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

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执行天津市教委下达给我院的2015年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和专业,执行2015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原则: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录取以平行志愿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录取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志愿院校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院校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院校志愿。在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院校;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均设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学院教学语种。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设有勤工助学岗,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的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bhzy.com

e-mail:bzxy@sina.com

电话:022-88254113 88241843

邮编:300221

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2015年天津高考 英语 多长时间

天津高考各科分数满分为:语数外均为150分,其余自选科目100分。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其中,统一高考各科目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高考录取方式:

高考的录取方式采用网上录取,志愿填报方式,将全国的大学分为2个批次,此外,还有许多高校进行自主招生,但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截至2015年,绝大部分省份取消三本批次,将三本与专科进行合并。

高考阅卷方式:

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

试卷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阅卷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重新装订密封进行保管,任何人不得查看,3年后进行销毁处理。

天津2015高考三表分数线是多少

1、2015年天津高考英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表

时间 科目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文科/理科)

6月8日 9:00—11:30 文综/理综

15:00-17:00 外语(含听力)

2、天津市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科目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外地户口能在天津高考吗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录取工作按照A1阶段、A2阶段和B阶段陆续展开,今年共有214所招生学校在津安排招生计划8756个。市高招办依据本科三批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了今年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史类385分,理工类376分。

本科三批继续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的填报和投档模式,每个顺序志愿内的6或3个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

市高招办提示广大考生注意:

1. 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2. 本科三批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所有在津招生学校均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本科三批招生学校在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时,还将同时寄发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3.预计从8月6日下午15时起,考生可查询本科三批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本科三批学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

天津2015高考文科分数线比理科高多少分

一、天津考生外地户口不能享受天津高考政策。

在天津高考,前提条件是在天津市有完整的高中学籍。

外地户口,在天津市不能参加中考,也就不能在天津参加高考。

二、《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四)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六)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考生身份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以上报考者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不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户口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15]16号)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 号文件规定;

③符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1、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为:理工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38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59分;文史类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547分,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486分。

2、从分数线可以看出,文科一本分数线比理科一本分数线高9分。本科二批高27分。

  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专业

 1.招生项目

 游泳、田径(不招投掷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项目

 游泳

 田径

 男子篮球

 女子篮球

 拟招生计划数

 10

 10

 10

 10

 最终计划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

 2.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法学等专业

二、生源范围

 全国所有省市的理科生源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0个省市的文科生源。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5.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6.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四、报名、测试有关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1月23日。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填写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逾期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2.报名材料及要求

 请将网上填写并下载后打印的报名表和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

 材料3、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材料4、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5、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

 材料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装订好的材料务必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邮编300072,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资格审查

 (1)天津大学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初审结果可于2015年1月26日开始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4.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

 男子篮球:2015年1月30日15:00—17:00;

 女子篮球:2015年1 月31日15:00—17:00;

 游  泳:2015年2 月1日15:00—17:00

 田  径:2015年2 月2日15: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

 天津大学体育部一层会议室(天津大学体育场正门南侧)。

 (3)现场报名要求:

 须由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需查验)、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现场办理准考证。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运动等级证书原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

 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另: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5.测试时间

 男子篮球:2015年1月31日8:30开始;

 女子篮球:2015年2 月1日8:30开始;

 游  泳:2015年2 月2日8:30开始;

 田  径:2015年2 月3日8:30开始。

 6.测试地点

 篮球:天津大学体育馆;

 游泳:天津大学游泳馆;

 田径:天津大学体育场。

 7.测试内容

 篮球: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及实战;

 游泳、田径:主项、副项及身体素质(报名表上须填写所测主项、副项具体项目,主项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由天津市教委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对测试合格者,须与学校签订有关招生录取协议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省市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六、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全程参与招生测试工作,并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

 3.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七、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参加测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

 联系人: 刘江  联系电话:022-27403501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5年1月

文章标签: # 招生 # 高考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