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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大专报名时间,福建高考大专报名时间表
tamoadmin 2024-05-21 人已围观
简介福建高考专科志愿填报时间是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为8月1
福建高考专科志愿填报时间是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为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6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第一次征求志愿为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第二次征求志愿为8月18日8时开始至8月18日18时止。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填报有时限要求,每一轮次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如果考生错过了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不能补填。所以,考生务必注意志愿填报的截止日期。
2、必须适当提早上网填报。建议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填报,更不要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的半小时、一小时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以免影响自己顺利填报志愿。以往有的考生踩着点填报,结果事情一耽搁或自己网络不顺畅报不上,准备了很充分,结果“起了个大早,连晚集都赶不上”。
3、必须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考生个人信息(含成绩、志愿、录取等信息)只能凭考生本人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查询。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以上内容参考:光明网-刚刚!福建高考志愿填报时间表确定!
2023福建高职招考报名时间及条件是什么呢?福建省2023年高职招考报名自2022年11月10日起开始,详细的报名条件见下文我整理的文章,下面是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职招考报名时间及条件”,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福建高职招考报名时间及条件网上报名时间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 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