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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20分_高考加20分的民族
tamo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1.少数民族为什么高考可以加20分2.新疆少数民族高考加多少分?高考加分项目如下:一、增加20分: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
1.少数民族为什么高考可以加20分
2.新疆少数民族高考加多少分?
高考加分项目如下:
一、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二、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
特征分就是政策性加分,比如说19到24岁加10分,25以上加20分。
少数民族为什么高考可以加20分
法律分析:广西加分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和《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执行。
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第七条 设置2020—2022年加分调整过渡期,过渡期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五)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1.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以下简称“5市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以下简称“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2.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自治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山区县、边境县和享受边境县待遇县(以下简称“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3.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县(以下简称“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
4.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分。
5.“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新疆少数民族高考加多少分?
各地区教育资源偏差,国家政策。
1、少数民族大都生活在偏僻、环境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其教育资源与普通地区的教育资源相比较为落后,少数民族考生无法接受到优质的教育,因此在学习上肯定不如普通考生,然后再跟普通考生进行竞争,肯定是不公平的,时间久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会有怨言,所以少数民族高考可以加20分。
2、国家实行少数民族加20分政策,一方面可以体现民族之间的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另一方面缩小不同民族学生在入学机会、教育资源上的差距,促进我国各个民族之间的平等和谐发展。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
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59.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南疆各民族实行同等教育优惠政策,实行高考招生计划单列”实施方案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37号)及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文件精神,确定加分项目、范围和分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5)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