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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高考顶替_济宁高考顶替最新进展

tamoadmin 2024-06-07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2.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4.高考顶替别人的人怎么处置5.高考顶替判几年6.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7.顶替高考水平犯什么罪"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

1.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

2.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

3.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4.高考顶替别人的人怎么处置

5.高考顶替判几年

6.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

7.顶替高考水平犯什么罪

济宁市高考顶替_济宁高考顶替最新进展

"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

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却仅仅在湖北上了一个专科。苟晶的学习成绩很好,完全是重点的水平,就因为被人冒名顶替而改变了人生轨迹,家中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

一、苟晶成绩被班主任女儿冒用,而班主任仅仅用忏悔书道歉

1997年,苟晶参加高考,成绩很不错,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对于山东小县城出来的苟晶来说,这样的前路本应该更加辉煌。然而苟晶却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开始了复读之路。其后1998年,苟晶考前摸底考了考区第4名,这样的成绩给了她万分的信心,然而她却只收到了湖北一所普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然而苟晶却并没有填报这所学校。苟晶不知道怎么办,小县城出身,苟晶没权没势最终还是去了这所学校。

2002年,在北京读书的一个朋友告诉苟晶她遇到了一个和苟晶同名同姓的人。因为名字的特殊,苟晶才想明白或许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经过一些周转,苟晶的父亲联合所有能用到的力量查到了女儿的成绩,才知道她确实被人顶替了。2003年,苟晶收到了来自高中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信中交代了整件事情的原委。因为班主任的女儿成绩太差,于是他利用资源让自己的女儿代替苟晶,成功的到北京上大学,如今还当上了教师。这封信还是转交给苟晶的,丝毫感觉不到道歉的诚意。身为教师,知法犯法,如果不是事情败露,苟晶或许连一份忏悔信都收不到。

而1998年的顶替者,直到如今都没找到。苟晶被人冒名顶替两次,三年高中辛辛苦苦挑灯夜读,最后却莫名其妙读了一所湖北的普通大学。2013年,苟晶人海漂泊才终于定居下来。若不是山东农家女的时间持续发酵,苟晶或许都没有一个机会为自己要一个解释,要一个答案。

二、是谁操纵了苟晶的命运,山东242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何时才能获得公道

"是谁操纵了我的命运?"苟晶的父亲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为女儿的事情22年始终为她担心。经过调查,山东共有242名大学生被人冒名顶替。是谁有这样的权利,有这样的势力改变这些无权无势大学生的命运。若不是农家女陈春秀事件,他们是不是永远没有权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凭什么被别人轻轻松松拿去。身为人民教师,却利用职权伤害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苟晶的事情必须得到一个说法,当初的加害人必须向苟晶道歉。一份忏悔信就想让自己心安理得,做梦呢吧。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

1、公开道歉,可以在公共媒体上或者在自媒体软件上公开表示,对当年的顶替事件所抱有的愧疚和对被顶替者的内疚。这个道歉不仅仅是只针对于被顶替者,更是让大众得到一个答复。

2、与被顶替者取得联系,真诚的道歉,然后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对被顶替者进行补偿。如果被顶替者诉诸法律,自己应该积极配合对方。毕竟自己的所作所为改变了对方一生的进程方向。

3、对自己工作的领导要真实地说出真相,请领导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的处置,自己也要积极地配合。

扩展资料

道歉的注意事项:

1、要敢于去承认错误,如果是自己的错误就要勇敢地去承认,不要做辩解,胡搅蛮缠,这样会让对方感到你这人真的不可理喻,甚至以后都会拒绝和你打交道。

2、道歉的时候要有诚意,不要敷衍,眼睛也要注释对方,表现出诚意,话语要柔和,尽量说出你的错误在哪,这样显得有诚意。

3、不要在对方还在气头上就去道歉,这样是没有太大的效果,甚至可能由于他无视你的道歉,让你感到不爽引发更大的矛盾。所以道歉的时候要把握时机,当对方冷静的时候最佳,场合也要看是否对方会感到有面子。

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这件事情非常的恶劣,而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高考在每个人的人生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命运的转折点,然而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时刻。山东的农家女,因为高中班主任的一系列操作导致了她第一年并没有被大学录取。这件事情背后反映的是高考的公平受到了挑战。高考公平受到挑战,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所有普通人的利益,引起了社会重大的反响。

山东的农家女,在20年前,高考成绩被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这件事情导致了她的人生轨迹直接发生了变化。第二年,又去复读,去了一个并没有填报的专科学校。后来又自己去广东打工,然后才渐渐摆脱对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

一个高中班主任就可以只手遮天的改变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的命运这件事情在现在看来非常的可怕。他高考被顶替的背后,到底还有多少的人参与其中,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个年代,高考对于农家女孩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唯一的机会。

他的班主任动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让这个农家女孩与幸运之神擦肩而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当下去反思,在这过去的40年间,高考恢复之后到底有多少人原本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最后由于被顶替没有上大学,最后就这样匆匆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过着原本不属于自己命运的一生。

高考的公平性再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需要高考这个平台来帮助我们改变命运。让优秀的脱颖而出。让没有能力的就此被抛弃,让真正有能力的人去上大学,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让我们重新的审视高考的公平性,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相信有很多的小伙伴对新人都是有关注的,而且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就是顶替上大学,发生在山东冠县的事件。陈秋媛在2004年的时候参加了高考,当时考了546分,在那个年代本科线是差了三分,所以他落榜了。但是他的第三志愿被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了,但是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收到通知书,这让他以为自己没有机会再上大学了,所以便开始进入另一种生活就是打工。

一、报考教育专业意外发现自己上了大学

在打工的生活当中,他仍然是想成为一名老师的,所以他报考了一个小学教育专业,可是居然发现自己上了大学,而且还很顺利的毕业。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人用了他的名字,而且还上了大学,便如今生活过得很好,成为了审计办所的一名公务员。这件事情让他比较难以接受,顶替他的人名字叫做陈双双。

二、用了2000块钱找了中介,做了顶替

经过进一步的了解,据说是他的父亲花了2000元找了中介,获得了他的学籍。其实这件事情是有些不可信的,因为我国的高考制度对于学籍的管理是异常的严格的,这是需要有很多个过程的,而且各个部门都是有备案资料的,想要顶替一个人,那么就需要将这些部门全部摆平。但是这件事情如果放在2004年有可能就实现了,因为我们国家学籍是在2013年实现联网的,那个时候中介违法的成本是比较低的,所以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周章从而实现的这件事情。

三、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受教育的权利

即使中国在高考这方面是有一个比较黑暗的庞大的产业链,如果说你们家的孩子考试落榜了,这些复读班的老师们会马上打电话过来,从而高考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被售卖出去,这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秘密,想要得到这些信息是非常容易的,完全不用黑客窃取,都是通过正规途径所获得的,像他这种并不是个别的案例,因为山东省的高考分数是很高的,很多的学生都在利用其他地区学生的学籍,然后报一个好的学校。

这次事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教育权利还使得那么更加的重视学籍管理,现在随着案情进一步的深入细节也会慢慢地浮出水面。现如今被顶替的人更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要知道适合高考的年龄只有那么一段时间,这可是决定一个人一生的一件事情。虽然说现在上大学已经不完全是唯一的渠道,但是却能够建立起最为基础的知识体系。是任何人都不能够通过违法的手段剥夺的。

高考顶替别人的人怎么处置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扩展资料

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民网-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高考顶替判几年

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

高考顶替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高考冒名顶替的,是属于考试作弊的行为,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两种罪过形式;

3、犯罪客体。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以及由此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顶替高考水平犯什么罪

我国刑法,对于有“代试罪”(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但是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

故根据罪刑法定,是不为罪的。此乃法律黑色幽默也。民法对此也无针对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很遗憾,罗彩霞被冒名顶替

案,最终是调解解决,法院未判决。如此中国式的结局,案子是解决了,法律却没进步,导致最近沸沸扬扬的王娜娜案解决无参照。

齐玉苓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9鲁民终字第258号《关于齐玉苓与陈晓琪、陈克政、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

第八中学、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姓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

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该司法解释在2008年12月24日被废止,理由也未说明。周道鸾认为,

考虑到我国现行体制,最高院无权对涉及宪法的问题做出解释,所以要停止适用。

窃以为,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所窃取的表面上是姓名,实际上是盗用他人身份名义,其危害性不局限姓名,而是整个身份信息。故在刑法上,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台湾刑

法有顶替罪,是针对顶替人犯的),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在民法上,应当认定为侵犯个人身份权

(包括并不限于姓名权、受教育权,还包括其他各种身份权,譬如银行贷款名义、个人信用等),被侵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冒名身份、恢复真正身

份,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譬如公务员资格、教师等,是欺诈取得,应予以撤销。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发现自己别别人冒名顶替的情况,必须要合理的去维护好个人的权益,虽然诉讼的过程会很困难。

法律分析:顶替高考考试是犯罪行为,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代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试罪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文章标签: # 顶替 # 高考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