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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结果_高考大省山东冒名顶替

tamoadmin 2024-06-18 人已围观

简介1.最早曝高考被顶者陈春秀称:没人理我,她只要一个道歉为何这么难?2.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3.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4.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5.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6.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7.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1.最早曝高考被顶者陈春秀称:没人理我,她只要一个道歉为何这么难?

2.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

3.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4.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

5.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6.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

7.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8.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山东高考冒名顶替事件结果_高考大省山东冒名顶替

2020年6月29日晚,山东官方发布通报,对于东家女陈春秀和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目前有16名相关人员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与问责!这不仅仅是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冒名顶替编制等等,背后的牵扯出来的一张大网必须加大力度严惩,除了冒名顶替者,背后的权力操控着涉及事件的公务员都责无旁贷!

其实被顶替入学事件并不只是这么一辆起。据报道近15年来,被媒体爆出并引发舆论关注的顶替入学事件就有二十余起,多么可怕的一个数字,不仅仅是发生在山东还有别的城市。冒名顶替发生之后个人的命运被强行改变,在别人不知情情况下截取通知书、买卖交易通知书、冒用学籍等,不仅仅伤害了被害者,还违反了法律。当然也存在有的考生因为各种原因不得已自动放弃领取录取通知书,间接也给了顶替者从中冒名的机会。?

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事件中,来自贫困农村家庭的陈春秀经历十多载寒窗奋,终于迎来高考。然而,她并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证书。无奈之下,心灰意冷的她不得不出去打工赚钱养活自己。18岁花样年纪本来该在学堂念书,然而因为低学历不得已去做各种工作。陈春秀为什么没等到通知书,真的是没考上吗?答案并不是的。顶替者陈艳萍的父亲陈巨鹏找到时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在他的安排下,陈艳萍顶替陈春秀去上了大学。

2020年5月,在陈春秀准备重新参加成人高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上过大学,并且已经毕业了!这个时候才知道,原来她的大学录取资格被其他人顶替了!当年她并没有落榜,不仅如此成绩还很好,但是她却被另外一名成绩很差的女孩子冒名顶替。更令人气愤的是,陈春秀通过媒体曝光事件之后,并没有等到一句道歉。

还好,联合调查组终于将顶替案件查清,这不仅仅是个例,这种事件发生在很多城市。改变的不只是一张文凭,是一个人的一生,就因为连封建时期都知道科举顶替之罪对那些学子是有多不公平。古代科举舞弊是要判处?流放?,更何况是今天。对于陈艳萍舅舅张峰,目前正接受纪委调查。?

最早曝高考被顶者陈春秀称:没人理我,她只要一个道歉为何这么难?

我个人觉得这个处理结果还是比较合理的,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处罚,毕竟国家原来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涉案人员都处理到已经是不错的结果了。

一、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

这个事情还要从山东发生的另一起冒名顶替案说起。陈春秀原来高考的时候落榜就开始外出打工,后来结婚以后成为了一名幼师,但他一直想上学就参加了成人高考,参加成人高考后,他在学习网上查询成绩,发现了自己曾经上过一次大学。后来她就多方求证,并将这件事情报告给媒体,引发了很多的社会关注。这个事情也被处理,有了一个不错的结局。

而陈春秀被顶替的话题受到关注以后,苟晶也向媒体爆料,自己被冒名顶替。她自己第1次参加高考的时候考上了中专,但是他没有去上,而他的班主任女儿就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去上了那所中专。之后班主任的女儿一直用苟晶的名字,苟晶在碰到班主任女儿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被冒名顶替,俩人长得非常像。而陈春秀被顶替的话题出现以后,她也选择将这件事情报给媒体,最终也是得到了相关的处理。

二、处理结果

顶替者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三、个人看法

这个处理结果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没有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有人说苟晶被顶替的不过是个中专,有点小题大做。可既然中专可以被顶替,那么大学本科是否可以被顶替。小伤口不被处理,就可能演变成大伤口。高考世关国人的未来,不能不重视,下一代的机会不能因为这种意外而被抹掉。

冠县女孩陈秋媛,被冒名上大学,顶替者现状如何?

太难,他们欺负陈春秀是一个老实人,顶替者一家人觉得16年前瞒天过海,16年后他们以为砸钱就OK,但是他们想不到陈春秀要是一个道歉、公道而不是钱,也想不到在她心中无法用金钱衡量被恶意篡改的人生。

一、顶替者16前恶意篡改陈春秀的人生,16年后的今天一点悔改都没有。

事件回顾:2020年7月19日,山东被冒名顶替陈春秀迟迟等不到对方诚恳的道歉,她实在忍无可忍在社交平台发一段视频。陈春秀希望通过这段视频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希望对方跟她道歉,她想知道是怎么被顶替的?

根据视频里面我们可以得知,陈春秀事件处理过程,没有人理她,顶替者人影都看不到,好像这件事到此为止一样。说白就是陈春秀被被恶意篡改16年的人生没有人出来负责,就感觉自己辛苦种大青菜,被人一锅端。难道老实人想要一个道歉、公道就如此难吗?难道老实人就不配拥有道歉吗?难道老实人就应该被欺负吗?

总而言之,16年冒名顶替者没有经过陈春秀的同意,就拿走属于她改变人生的机会,16年后被发现,冒名顶替者一如既往的嚣张,仅仅愿意拿钱出来。至于给陈春秀道歉,他们根本就不想,也觉得没有必要,大概率是觉得陈春秀翻不出花来??

二、陈春秀的道歉可能注定奢望。

先说,为什么说陈春秀的要失望呢?很简单的道理,这件事从头到尾陈春秀就没有掌握话语权,人太老实,也不想把事情弄大,不想大家以后都不好过。但是大家想一下X晶为什么热度如此高?那是因为X晶利用大众对她同情心死命作......

再说,官方对冒名顶替人员已经做出开除处理,次要人员也处罚了,这件事大概率是已经翻篇了。至于陈春秀不愿意接受对方赔偿,那已经不再他们考虑范围之内,故而陈春秀要求的公道、道歉,在某些人员看来就是妥妥的烫手山,谁会接呢?又不是傻子。

三、网友看到陈春秀的发声就一个态度:支持陈春秀讨回公道!

虽然陈春秀在这件事上没有得到一个道歉,至今也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正义,但是她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持。前行的道路有这么多人支持你,迟早会拿回属于自己心中的正义,加油!

除此之外,希望顶替者认真想一下,你拿走人家的16年人生,陈春秀也没有狮子大开口要钱要什么,就仅仅一个道歉,为什么就如此难做到?难道在你的心中觉得是陈春秀活该?难道她就不配拥有知道真相的权利吗?

四、总结一下。

1、陈春秀真的啥都不要,就要一个公道,但这个世界最难就是公道。

2、个人认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是绝不缺席。

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相信有很多的小伙伴对新人都是有关注的,而且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事情就是顶替上大学,发生在山东冠县的事件。陈秋媛在2004年的时候参加了高考,当时考了546分,在那个年代本科线是差了三分,所以他落榜了。但是他的第三志愿被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录取了,但是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收到通知书,这让他以为自己没有机会再上大学了,所以便开始进入另一种生活就是打工。

一、报考教育专业意外发现自己上了大学

在打工的生活当中,他仍然是想成为一名老师的,所以他报考了一个小学教育专业,可是居然发现自己上了大学,而且还很顺利的毕业。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人用了他的名字,而且还上了大学,便如今生活过得很好,成为了审计办所的一名公务员。这件事情让他比较难以接受,顶替他的人名字叫做陈双双。

二、用了2000块钱找了中介,做了顶替

经过进一步的了解,据说是他的父亲花了2000元找了中介,获得了他的学籍。其实这件事情是有些不可信的,因为我国的高考制度对于学籍的管理是异常的严格的,这是需要有很多个过程的,而且各个部门都是有备案资料的,想要顶替一个人,那么就需要将这些部门全部摆平。但是这件事情如果放在2004年有可能就实现了,因为我们国家学籍是在2013年实现联网的,那个时候中介违法的成本是比较低的,所以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周章从而实现的这件事情。

三、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受教育的权利

即使中国在高考这方面是有一个比较黑暗的庞大的产业链,如果说你们家的孩子考试落榜了,这些复读班的老师们会马上打电话过来,从而高考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被售卖出去,这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秘密,想要得到这些信息是非常容易的,完全不用黑客窃取,都是通过正规途径所获得的,像他这种并不是个别的案例,因为山东省的高考分数是很高的,很多的学生都在利用其他地区学生的学籍,然后报一个好的学校。

这次事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教育权利还使得那么更加的重视学籍管理,现在随着案情进一步的深入细节也会慢慢地浮出水面。现如今被顶替的人更是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要知道适合高考的年龄只有那么一段时间,这可是决定一个人一生的一件事情。虽然说现在上大学已经不完全是唯一的渠道,但是却能够建立起最为基础的知识体系。是任何人都不能够通过违法的手段剥夺的。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究竟有多恶劣?

"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

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却仅仅在湖北上了一个专科。苟晶的学习成绩很好,完全是重点的水平,就因为被人冒名顶替而改变了人生轨迹,家中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

一、苟晶成绩被班主任女儿冒用,而班主任仅仅用忏悔书道歉

1997年,苟晶参加高考,成绩很不错,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对于山东小县城出来的苟晶来说,这样的前路本应该更加辉煌。然而苟晶却并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的她开始了复读之路。其后1998年,苟晶考前摸底考了考区第4名,这样的成绩给了她万分的信心,然而她却只收到了湖北一所普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然而苟晶却并没有填报这所学校。苟晶不知道怎么办,小县城出身,苟晶没权没势最终还是去了这所学校。

2002年,在北京读书的一个朋友告诉苟晶她遇到了一个和苟晶同名同姓的人。因为名字的特殊,苟晶才想明白或许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了。经过一些周转,苟晶的父亲联合所有能用到的力量查到了女儿的成绩,才知道她确实被人顶替了。2003年,苟晶收到了来自高中班主任的一封忏悔信,信中交代了整件事情的原委。因为班主任的女儿成绩太差,于是他利用资源让自己的女儿代替苟晶,成功的到北京上大学,如今还当上了教师。这封信还是转交给苟晶的,丝毫感觉不到道歉的诚意。身为教师,知法犯法,如果不是事情败露,苟晶或许连一份忏悔信都收不到。

而1998年的顶替者,直到如今都没找到。苟晶被人冒名顶替两次,三年高中辛辛苦苦挑灯夜读,最后却莫名其妙读了一所湖北的普通大学。2013年,苟晶人海漂泊才终于定居下来。若不是山东农家女的时间持续发酵,苟晶或许都没有一个机会为自己要一个解释,要一个答案。

二、是谁操纵了苟晶的命运,山东242人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何时才能获得公道

"是谁操纵了我的命运?"苟晶的父亲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为女儿的事情22年始终为她担心。经过调查,山东共有242名大学生被人冒名顶替。是谁有这样的权利,有这样的势力改变这些无权无势大学生的命运。若不是农家女陈春秀事件,他们是不是永远没有权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凭什么被别人轻轻松松拿去。身为人民教师,却利用职权伤害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苟晶的事情必须得到一个说法,当初的加害人必须向苟晶道歉。一份忏悔信就想让自己心安理得,做梦呢吧。

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山东理工大学会让她重新入学吗?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这件事情非常的恶劣,而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高考在每个人的人生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命运的转折点,然而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时刻。山东的农家女,因为高中班主任的一系列操作导致了她第一年并没有被大学录取。这件事情背后反映的是高考的公平受到了挑战。高考公平受到挑战,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所有普通人的利益,引起了社会重大的反响。

山东的农家女,在20年前,高考成绩被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这件事情导致了她的人生轨迹直接发生了变化。第二年,又去复读,去了一个并没有填报的专科学校。后来又自己去广东打工,然后才渐渐摆脱对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

一个高中班主任就可以只手遮天的改变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的命运这件事情在现在看来非常的可怕。他高考被顶替的背后,到底还有多少的人参与其中,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个年代,高考对于农家女孩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唯一的机会。

他的班主任动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让这个农家女孩与幸运之神擦肩而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当下去反思,在这过去的40年间,高考恢复之后到底有多少人原本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最后由于被顶替没有上大学,最后就这样匆匆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过着原本不属于自己命运的一生。

高考的公平性再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需要高考这个平台来帮助我们改变命运。让优秀的脱颖而出。让没有能力的就此被抛弃,让真正有能力的人去上大学,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让我们重新的审视高考的公平性,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

山东聊城冠县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个话题引起了全国网民的热议,大家一方面在呼吁高考的公平与正义,另外一方面也在呼吁山东理工大学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到校园,算是一种弥补,但这到底是否可行呢?目前来看难度较大。

曾经一度还有网友建议山东理工要免费让陈春秀回来学习,以弥补山东理工在资料把关上的责任缺失。其实我想说现在不是免费学习的机会,而是山东理工大学不愿意再给陈春秀学籍重新读书,所以说网友的想法是美好的,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并不容易。

山东冠县陈春秀在16年前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山东理工大学,16年后发现了真相,虽然冒名顶替者也承认了伪造资料的事实,而且这个人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了学籍,收回了毕业证书,但是对于陈春秀来说,却是失去了16年的美好年华。

从情感上来说,大多数人都是支持陈春秀重新得到山东理工的上学机会,也算是一种弥补,最近陈春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己现在最想要的还是重新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虽然自己已经考取了成人教育,但毕竟学历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对此山东理工大学的回应是:无此先例!

也就是说陈春秀要回到山东理工大学读书是不现实的,因为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籍,陈春秀认为学历是自己的,自己没有违规,是别人违规顶贴,凭什么注销自己的学籍呢?

所以,这件事或许还有变数,而最终的解决还是要基于事实调查的结果,要看整个顶替过程中山东理工大学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如果真实存在主观过错问题,山东理工难度不应该归还陈春秀的学籍,让她重新回来读书吗?

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支持这个结果。你支持吗?欢迎留言分享!

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成为了不少人所关注的焦点,而继此事后,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学者,冒险顶替别的考生上大学的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冒充别人的身份上大学,让那些原本考上大学的考生却失去了就读大学的机会,成为了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对这样的事情,高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想拯救受害者,让顶替着不能有机可乘,大学在录取考生的时候,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对于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人应该做出严厉的处罚,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再来分享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高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还应多负责任,多细心些

出现有人冒名顶替上学者的情况,要想拯救受害者,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需要多负责任,要多细心些,要落实到所招收的考生都能够顺利地上大学,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时候,应该进一步核实所招收的考生的真实身份,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高校也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馈,并给他们作出处罚。

第二、相关教育部门要严厉处罚冒名顶替别人上学的人,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在小匠老师看来,之所以有人敢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是相关教育部门没有对这些人做出严厉的处罚,没有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对于这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他们不仅让受害者失去了读大学的机会,甚至是影响了受害者一生的发展,顶替别人上大学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对于受害者而言很不公平,因此相关教育部门也要加强处罚的力度,对于那些冒名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要做出严厉的处罚,比如对受害者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把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事情记录在顶替者的个人诚信档案当中,对于行为极为严重的人,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加强处罚的力度,才能够减少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事件的发生。

第三、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

除了高校以及相关的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以外,对于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比如当自己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不要认为自己就考不上大学了,而应该去高校了解实际的录取情况,或者是联系学校和老师,查看自己是否有被所报考的大学所录取,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那么对于小匠老师分享的几点个人观点,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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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根据媒体报道,近两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计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大学就读,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质。

事件警醒:

竟然会出现如此庞大的数字,这让大多数的人都惊呆了,从刚开始的一两粒,再到现在242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光一个山东省就能够排查出来200多人,那么其他省份乃至说全国范围之内呢?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其将后果可想而知。这不得让我们反思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宁愿冒名顶替,都不愿之前努力学习,或者以复读的形式而为自己争取就读大学的机会?

最主要的情况还是现在有很多的人正走在灰色边缘:

①:冒名顶替存储的代价过低,甚至于说没有具体的惩处措施;

②:金钱利的驱使导致了灰色边缘就存在漏洞;

③:教育制度不方便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高校管理和录取的程序不够严谨,并没有做到100%的完善。

问题本质:

从2018年到2019年进行的清查工作当中,共涉及到14所高校,273人在清查当中被公示,其中就有242人涉嫌冒名顶替进入大学,其冒名顶替者获得的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其中,山东某所高校就涉及了130多人冒名顶替。时间如果是在2002年到2009年毕业的话,那么我们需要再往前推算四年,也就是1998年到2005年才入学,如果问题出现在这个时间点,应该还是能够被看清楚的。

因为当时的环境缺乏一些信息化智能设备,所以导致学生会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

问题分析:

以前上大学是否能够录取,基本都是以录取通知书为主,有很多的学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者中途被他人截留,那么可能就会导致自己出现没有被录取的?错误认知?。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所有的信息都在电脑上,可以查阅学生进入大学录取通知书,基本也是没用的。

还记得送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没带,都同样能够进入大学,这就是当今信息进步的证明!

同样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要从重处罚,因为他改写了别人的一生,实在不可原谅。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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