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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考在哪个网站报名_河南高考在哪考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登录网址及入口 点击登录: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简介和****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登录网址及入口
点击登录: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简介和****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办事机构,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
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负责研究生、普通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普通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考务工作
承担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取的管理和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
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
◆ 综合处
◆ 科技信息处
◆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 成人教育招生处
◆ 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 自学考试处
◆ 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 命题制卷处
(一)综合处
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掌握招生考试的情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科技信息处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调查分析;承担网上招生录取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处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普通高校、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取工作。
(四)成人教育招生处
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五)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负责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普通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普通中专的报名、考试、录取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参与制订高中阶段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六)自学考试处
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拟定自学考试计划,指定主考学校,指导社会助学机构;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评卷、考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承担学历文凭考试、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七)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硕士生推荐免试工作和博士生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招生单位的命题和复试工作;负责在职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工作。
(八)命题制卷处
负责普通高考艺术类、专升本、对考生及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社会考试的命题及相关试卷监印工作。
省招办地址及****: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耳河路1号
邮政编码:450046
三、河南高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的,普通类考生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重置,对口招生、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可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对口招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3. 选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4.填报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5.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已取得相应报考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的高校志愿。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6.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其中本科一批和高职专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提前批(除艺术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除艺术外)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设4个高校平行志愿。艺术类志愿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批次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各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7. 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还有民族院校将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8.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县(市)招生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9.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飞志愿,参加军队招飞全面检测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体育、艺术、军队、公安、司法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定向培养士官、航海类、空中乘务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同类别也不得兼报。
10.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11.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
河南高考用全国乙卷考试。
2023河南高考用全国乙卷,其对应的是新课标Ⅱ卷、新课标Ⅰ卷,采用传统高考文理科模式。全国乙卷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023年使用全国乙卷的省份:
河南、山西、江西、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陕西。
河南高考科目:
河南全国乙卷的组成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任选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河南高考总分:
河南高考满分为750分,其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其他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针对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和相关高校组织安排。
全国高考卷分类:
1、全国甲卷
原全国III卷,使用省份: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
出题者:语数外、文理综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全国乙卷
原I卷、II卷合并,使用省份:河南、山西、江西、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陕西。
出题者:语数外、文理综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新高考I卷
使用省份: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其中山东省为综合改革3+3,其余均为3+1+2模式。
出题者:语数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文综理综由各省教育考试中心。
4、新高考·II卷
使用省份:辽宁、重庆、海南,其中海南为综合改革3+3,辽宁、重庆为3+1+2模式。
出题者:语数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文综理综由各省教育考试中心。
5、自主命题(4套试卷)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四个省市为自主命题,对应北京卷、上海卷、天津卷和浙江卷。
出题者:省市教育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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