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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高考自选模块_2009浙江高考自选模块

tamoadmin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自选模块是在高考的最后一门考试,和其他科目一起考,不单独考试,自选模块涉及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9门课程,共18本书,每本书一个题目,但考试只选6道题,共60分(09年是这样的,以后不好说)。高三回来可能还来得及,毕竟09年也有高复生的,他们也没读过这些课程,但是你从合肥来浙江的话,其他教材内容会有出入的,可能会不太适应,对你会有很大影响的。09年会考好像和高考关系不大,但是因为即将面对的是首次新课程

2014浙江高考自选模块_2009浙江高考自选模块

自选模块是在高考的最后一门考试,和其他科目一起考,不单独考试,自选模块涉及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9门课程,共18本书,每本书一个题目,但考试只选6道题,共60分(09年是这样的,以后不好说)。高三回来可能还来得及,毕竟09年也有高复生的,他们也没读过这些课程,但是你从合肥来浙江的话,其他教材内容会有出入的,可能会不太适应,对你会有很大影响的。

09年会考好像和高考关系不大,但是因为即将面对的是首次新课程高考,会考成绩将纳入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高校可自主确定录取或分配专业时是否参考会考成绩,也可在招生章程中预先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 对一些在外校借读的学生尤其重要,因为他们当初借读时,学籍档案仍挂在原先学校(有的甚至在外地),因此,有必要提醒所有的借读生,会考必须回原来学校进行。

如果有疑问的话也可以打电话到浙江教育考试院问一下,高考也需谨慎啊!!

还可以看下新闻简介: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次高考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高中新课改,高中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启动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它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中新课改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而在全国部分省区逐步展开。2004年首批试点省区为山东、宁夏、广东、海南,2005年江苏加入试点,我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于2006加入试点,同年加入的还有安徽、福建、天津、辽宁四省。

高中新课改在教育理念上的鲜明特色为:1、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全面性:强调知(认知)、情(情感)、能(技能)三维目标的统一,把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体育与健康等一起并列为八大学习领域;2、课程内容的选择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性,实行学分制,设立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3、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4、课程管理的民主性:改单一的国家课程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结构。

与传统的课程体系相比,高中新课程体系体现了全新的教育理念,是在课程领域的一次重要的改革。

高考作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基础教育有很强的导向作用。高考办法是否与新课改相适应,事关新课改的成败。正因如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高中阶段现有的考试评价体系为高考改革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我省自上世纪80年 代实施普通高中会考制度,已积累了二十多年的经验。会考作为一种水平考试,要求学生掌握高中阶段所有主要课程的基本内容。它与学校内部的单元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一起,构成了高中阶段的完整的考试评价体系,有效地防止了学生的偏科现象。从而为高考改革突出重点、破解主要难题提供了有利条件。

比如我省高考改革方案中第三类“高职高专”学校,为了充分引导学生重视技术课程的学习,同时为了有效地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设文综、理综考试。文综、理综所对应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习结果的评价任务,则由高中会考和学校考试承担。

二、选拔模式

(一)全科会考基础上分类测试、分层选拔

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第三层为高职高专院校。

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内容,高校录取新生时对学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成长记录)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考试科目

1、文、理科类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第一层次(重点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

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层次(一般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综合素质评价

第三层次(专科及高职院校)

3(语 数 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综合素质评价

2、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第一类(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类(专科)

3(语 数 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3门的考试内容:各科目必修模块+选修1A。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一年进行2次,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及记入高考的成绩由学生任选,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综合考试内容: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选修1A的内容;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选修1A的内容。

自选模块考试内容(仅限于报考第一层次的学生):选自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IB)的内容。每个模块编制1 道试题,共18题,每题10分,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总分60分。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全省统一标准,由中学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投档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除写实性评价外,还采用等第评价,分A、P、E三等。

未参加新课改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

五、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时间与日期

(一)分值与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分)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英语(不含听力)

120

130

英语听力

20

20

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90

100

自选模块

90

60

(二)具体日期

高考时间是每年的6月7日和8日。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8日上午综合,下午外语。每年3月和9月为英语听力考试;每年4月和10月进行技术考试。

六、命题

语文、数学(文科/ 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 IB )的范围。

技术考试由学生在信息技术考试和通用技术考试中自主选择其一,考试一年进行2次,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及记入高考的成绩由学生任选,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文章标签: # 考试 # 评价 #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