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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专业分类目录_录取类别博士有哪些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2015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四种方式。实行“申请-审核”方式的学部(院、系)有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物理学系、天文系、生命科学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化学学院、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等。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

博士专业分类目录_录取类别博士有哪些

2015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我校学术型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审核”、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四种方式。实行“申请-审核”方式的学部(院、系)有教育学部、心理学院、物理学系、天文系、生命科学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化学学院、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等。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的9-10月进行(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

现将公开招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

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2.报名者须于2014年1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名称请查询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初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培养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

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型博士生均需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三年共计3万元。每年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0.8万元/生.学年,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 自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3.****: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考博# 导语 无 考博频道从宁夏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2023年我校共有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5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详见《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考生通过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

(三)原则上我校每名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将根据《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试行)》分配。

二、选拔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以下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选拔(直博生)

2023年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已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硕博连读)

已修完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各科成绩优良、经导师同意的本校二、三年级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

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学习形式和基本学制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六年,“申请—考核”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附件2)。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七)报考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学习,报考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日期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符合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已通过硕博连读招生选拔的考生,在公示结束后,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6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2023年宁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

2.报考“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在2022年11月22日—12月3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管理平台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完成后打印《报考登记表》。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报名信息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3)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除外)。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二)提交材料

1.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按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2.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按时将材料邮寄至各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单位),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需符合我校2023年“申请-考核”选拔工作相关通知要求。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并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所在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为生源地所在省教育厅。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者还须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签署盖章的《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个人履历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高校思想政治骨干人才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

5.考生报考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所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报名费

参加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00元,缴纳方式及时间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的学费标准,根据宁价费发〔2014〕17号文件执行,博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1万元/生/年。

(二)我校为档案转入学校管理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签有定向协议、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下同),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年1.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成绩以及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择优评定,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年度指标数和在校博士生人数,按比例择优评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4.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1万元/生/年。

5.研究生“三助”补贴。博士生导师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基本学制年限内),其中理工农科类博士生至少1万元/生/年,人文社科类博士生至少0.5万元/生/年。

八、其他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不允许博士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将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四)****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1096

电子邮箱:yzb@nxu.edu.cn

附件1:宁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x

原文标题:宁夏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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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 研究生 # 报考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