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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高考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政策,湖南新高考改革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1、根据《高考改革方案》,从2017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0年,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2、高考成绩由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考生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可自行选择。日前,湖南省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高考改革将从2017年起正式实施。根据《方案》,2020年湖南高考考生的总成绩将由语、数、外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
1、根据《高考改革方案》,从2017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0年,各高校按照新的高考制度进行招生和录取。
2、高考成绩由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考生不分文理科,考试科目可自行选择。日前,湖南省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高考改革将从2017年起正式实施。
根据《方案》,2020年湖南高考考生的总成绩将由语、数、外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以及考生从理、化、生、政、史、地等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构成。
法律分析:新高考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1)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6个语种。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法律依据:《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三)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1.考试对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报名的人员。
2.考试科目。自2021年起,高考科目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组成。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1)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6个语种。全国统考科目考试由教育部组织命题,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组织考试。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分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必选且只选1门,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3.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
(1)全国统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5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2)选考科目成绩。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考试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的考试卷面总分各为100分,按照等级赋分规则,考试卷面原始分转换成等级分数后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等级赋分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