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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的意义,异地高考的弊端

tamoadmin 2024-05-28 人已围观

简介1.什么叫异地高考2.我为什么支持开放异地高考3.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三大自主招生联考的方案前不久公布,每个联考均只考两门,以及考试时间被安排在同一天,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在上海,一些考生就“吐槽”认为联盟理科只考数学、物理两门,对于选化学和生物的学生不公平,三大联考放在同一天,也让学生很纠结。进而呼吁,出台政策时应该听取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不能搞突然袭击。不少家长也有相同

1.什么叫异地高考

2.我为什么支持开放异地高考

3.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

异地高考的意义,异地高考的弊端

三大自主招生联考的方案前不久公布,每个联考均只考两门,以及考试时间被安排在同一天,引起不少学生和家长的不满。在上海,一些考生就“吐槽”认为联盟理科只考数学、物理两门,对于选化学和生物的学生不公平,三大联考放在同一天,也让学生很纠结。进而呼吁,出台政策时应该听取学校、老师和学生的意见,不能搞突然袭击。不少家长也有相同的意见。

笔者很赞成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同时也感慨,没有话语权,每个受教育者(及其家长)其实都是弱者。对自主招生联考政策有意见的沪上学生和家长都是有上海户籍的,他们在自主招生政策上呼吁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如果能推此及彼就会想到,此时此景中的他们和正在争取平等考试权的进城务工人员处境很是相似——进城务工人员也苦于自己的意见得不到表达,努力争取平等权利的少女占海特一家现在就身处困境。

每个人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没有错,但大家要意识到,教育平权是惠及每个人的最终选择。在高考公平问题上,北京人和上海人出于现实利益,不愿意开放异地高考,可他们没有想到,目前这种画地为牢的招生录取方式极有可能让自己的子孙也深受其害。比如,一个上海人到北京去工作、生活,孩子出生在北京,按照现在的政策,其子女在北京也不能参加高考,必须回到上海。

而要推进教育平权,就要建立将民意纳入教育决策的基本机制。在自主招生政策的制订中,应该充分听取民意。同样,在开放异地高考问题上,也应该听取各方意见,对如何开放达成共识。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大家的意见才会得到表达、尊重。不然,在某个议题中貌似强势的群体,在另一个议题中就极有可能是弱势。这不仅对受教育者群体如此,对教育者、办学者、教育管理者群体来说也是如此。相对受教育者来说,教育者群体更强势,可在评价、考核方面,他们同样没有话语权,需要被行政力量支配;相对于教育者来说,办学者处于强势地位,可对于行政部门而言,给办学者的自主空间又极为狭窄……这就是教育系统中各个层次的教育人都不断抱怨,觉得自己很弱势的原因。

其实,只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民意纳入决策程序,是不难找到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的。拿异地高考来说,在目前的高考制度框架下,通过开放高考报名条件的方式推进异地高考,必然会引发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形象点说,本地户籍人口会认为这是外来人员抢自己碗里的“蛋糕”。而如果推进高考改革,打破现在的高考录取框架,实行高校自主招生,情况就完全不一样。

一方面,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从转变基础教育应试教育格局角度看,对于所有受教育者都有利。如果能建立多元的高考评价、选拔体系,引导基础教育进行个性、多元化教育,我国教育将走出单一的应试模式困境,也让受教育者解放了出来;另一方面,国内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也会改变各地的高考利益格局。如果北京、上海户籍人口认为上海、北京学生素质高,那么,完全可以在新的自主招生体系中也获得优势,而这种优势将更具说服力——不是靠高考录取指标多而获得更多进入大学的机会,而是在新的平等的多元评价体系中,获得更好的评价而被录取。

再者,在自主招生多元评价体系中,为校正不同地区的教育差异,通常会有地区教育因素、家庭因素指标,全国各地考生可在任何地方报考,而招生学校将视学生的学籍所在地,给予教育薄弱地区学生一定的加分评价,甚至会面向薄弱地区单列一定的招生数。针对这种情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求学,可以城市学籍参加统一测试,申请大学自主招生,但他们能否被录取,取决于自身的综合素质,相比家乡学生,在新的录取体系中,不一定就有优势。

从某种程度说,异地高考问题和当前自主招生联考问题,其实是一回事。如果教育部门放权,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异地高考问题得到解决,而联考也就不会出现目前的变异了。

不听取民意,只有政府部门拍脑袋决策,这必然带来三方面问题:一是政策制订极为随意,我国联考政策一年一个样,就是因这一决策机制所致,如果有必须听取民意,将民意纳入决策的机制,政策不可能变化这么快。二是政策只体现行政部门的意图,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意见被漠视,很多政策一出台就遭遇质疑。三是无法表达意见的教育者、受教育者群体陷入彼此“掐架”中。一项政策,总归会有得利者,也有不利者,于是得利的一方,和不利的一方,就打起口水战。而在热闹的口水战中,大家似乎忘了,这次的得利者,下次可能是受损者,造成受损的原因,不在于这次的得利者,而是作为决策者、处于强势的行政部门。

要让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切实的维护,就必须赋予他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当每个公民都有了这样的权利,才会减少不公的事情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每个人也应该尊重他人的这些权利,不要对他人遭遇的不公幸灾乐祸,要知道,决策机制不变,类似的不公转眼就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以上根据来自《中国科学报》

什么叫异地高考

一方面是推进高考和配套制度的改革以及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自然化解异地高考问题。

异地高考问题的产生,源于我国现行的分省定额、差别对待的录取制度和基础教育严重不均衡的现实条件。可以说,允许异地高考是未来的一个理想状态,即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主要不是为了争夺入学机会。在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及制度设计公平的条件下,是否异地高考并不是一个公平问题,而仅仅是为了考试便利。因此,从根本上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一是改革现行高考制度,最终建立“全国统一测试+高校自主招生”的考试招生体系,使考生能够享有平等的被评价权,从而依照能力水平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进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完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以保障高等学校自主招生的公正,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高考制度的改革与落实,必须建立在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之上,政府必须着力、切实改变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状态,同时采取措施对弱势群体进行积极的扶持与资助,才能既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又避免人口向优质教育所在地的集中和流入地人口的过快膨胀。

另一方面是配合高考制度改革的进程,在充分论证、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具体设计切实有效、长远考虑、逐步推进的异地高考措施。

我为什么支持开放异地高考

一、异地高考就是不在户籍地参加高考,而在其它省市参加高考。

二、异地高考的问题

异地高考作为一个微观改革,经常被认为与宏观的户籍制度相冲突,也正因为异地高考属于社会系统性改革中的一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尽管有人呼吁要以微观变量促进宏观变革,但由于诸多因素的掣肘,高考仍难与户籍剥离开来。一些外来务工者的子女,从学前就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向所在地缴纳了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赞助费、借读费,却在高考来临时被打回原籍。且不说此举罔顾了外来工的劳动贡献,单从如今各地高中课改、自主命题的角度而言,在流入地学习、回原籍考试,必定出现的“水土不服”已令这些学生未考先输。

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高考无门的尴尬与无奈,有关部门并非不知,长期以来之所以此项改革难以向纵深发展,牵涉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之类的老话题。一些重点大学招生越来越地方化,在办学所在地的招生比例居高不下,甚至出现教育割据的现象。而这些局面的形成又固化了所在地维护现有利益的心态,不难相信,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市有着担心外来人口挤占本地考生利益的隐忧。

三、异地高考最新情况

近年来,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推开,“高考移民”也开始有了一些新动向,诸如出现了伪造学籍、空挂学籍等问题。那么,如何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亮绿灯,如何进一步防范、打击“高考移民”,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此前,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今年3月,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措施和要求,对新形势下打击投机性的“高考移民”做了明确部署。

多地要求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

虽然各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门槛各有不同,不过,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梳理发现,北京、辽宁等多个省份均针对学生学籍以及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租赁)做出规定。

诸如,黑龙江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辽宁也规定: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北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相较其他省份,北京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日前发布的《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5项条件可以申请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5项条件分别为:

——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

——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安徽:须提供家长社保缴纳等证明

据媒体报道,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安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堪称“史上最严”,除了“具有我省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考生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查询 办理)缴纳等情况证明。

西部省份多措并举 新疆建“高考移民”终身追查制度

西部省份的“高考移民”问题向来广受关注,对此,近年来,西部诸省份多措并举,旨在遏制这一问题。

近期,宁夏便调整了高考报名条件:本地户籍不在区内就读,户籍年限由原来的6年调整为12年。

此外,据媒体报道,作为“高考移民”主要流入省区之一的新疆,今年将由自治区党委、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择机出台《自治区高考移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高考移民”终身追查制度。

河南学生去外地参加高考有什么优势?

户籍制度是当今世界最丑陋的、最野蛮的制度,其危害性堪比种族歧视——其实它就是种族歧视的一种新形式,出生地代替了肤色。异地高考试图冲破这种野蛮的歧视性制度,理性的人们理当予以最大的支持。</font</p <p据悉,2002年以前,中国的高考是全国统一卷,在哪里参加高考并不影响考生本人的考试成绩,录取时按照户籍所在地分数线录取,由于存在招生指标配额,而不是简单的在全国按照分数线录取。如果招生招录指标按照考生分数给出,则招生指标是无意义的。存在招生指标配额就意味着对按照考生分数录取这一相对公正标准的偏离。这种偏离在全国统一高考制度下,无疑引来人们的质疑。此后,从上海开始然后不断波及全国接近一半省市采取分省命题,分省命题的核心理由实际上是遮羞,是掩盖事实上的录取名额配额制的地域歧视。今天,分省命题和全国统一考试各占边壁江山。</p <p城市化进程是点燃中国许多社会矛盾的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的事实。然而,没有人能够阻挡城镇化的进程。随着城镇化进程,数亿的户籍人口流入到非户籍所在地生活、工作、学习。在分省命题的制度下,那些在非户籍地生活学习的孩子一旦到了站考高考时节,就面临异地考试但无法面对的问题,他不熟悉户籍所在地的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他已经数年被切断与与户籍地的联系,突然间被要求到一个他不熟悉的户籍地参加一个影响他前途的重要考试,这不符合“习惯”和“合理预期”。</p <p回到问题的原点,异地高考源于什么,本质是什么?异地高考是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一项制度安排,因此是户籍制度的遗产。而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的遗产。由于我们的改革开放采取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策略,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以缓解统治集团的统治合法性受到的威胁为改革动力,这样就根本没有确立“改革就是改错”的基本立场,有些错误,严重威胁到统治稳定,改一改。有些错误,当下并没有威胁到统治稳定,就放一放。所谓改革走进深水区,就是有一些错误严重威胁到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但是予以纠错的话短期内威胁到统治当局某些个别成员的既得利益,这就是所谓改革深水区。而所谓此前容易改革的浅水区,是那些错误页危机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但予以纠错并不威胁到统治当局成员的既得利益,甚至有助于促进其利益,所谓得自市场的红利。教育领域的改革一直迟缓。因为该领域存在的错误并不直接威胁统治合法性和统治稳定。随着城镇化进程,深刻地改变着经济社会结构、人口的地理分布和人们普遍信奉的信念(诺斯讲的意识形态,关于什么是公正的一般信念),在这一进程中,在各种力量的联合作用下,一场静悄悄的遮羞式假改革发生了,这就是分省命题高考的由来。名义上,他们甚至打着素质教育,地区差异,多样化的幌子。但是分省命题短短几年又面临新问题,就是异地高考。歧视性的高考录取制度怎么也躲不过去了。躲来躲去,躲的是一股深刻变迁的信念,即诺斯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关于什么是公正的一般理解。计划经济制度的遗产,今天倒逼改革,这就是异地高考的真相。本来,计划时代以来直到今天为止,按照职位等级分配一个社会的资源、政治机会和经济机会其实是一种常态,是被民众默许的,尤其是这种特权的享受限制在省部级甚至县处级以上官员时(在了解到开国高官们的子女悉数就读于名牌大学时,作为70年代生人,我是很震惊的)。然而,在异地高考的对抗中,原住民所谓的高考优势地位其实是搭上了高层官员特权的便车,现在他们反过来捍卫自己通过搭便车获得的特权。这部分通过搭便车获得特权的人口数量已经远远不是全国两千多个县和数百个省级领导,而是数亿千万计的原住民。当特权以千万人口计时,这不已经不是简单的特权,而是族群分裂、社会撕裂。阻止异地高考,维护的正是计划制度的遗产,或遗产的衍生物,维护的是特权,或特搭便车而来的特权。</p <p阻止异地高考有什么危害?阻止异地高开,捍卫的是计划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户籍制度,而户籍制度是当即世界的丑闻,是一种野蛮至极的种族歧视变种,只不过歧视的标准不是肤色而是身份,而这个身份来源于出生地。捍卫这种反文明、丑陋的歧视性制度,一些人士居然还理直气壮。据统计,在北京,当前有接近10%的高考生是非京籍的,而且随着年级的下移比重越高,到小学阶段差不多有一半的非京籍孩子就读。阻异地高考,就是维持新型种族歧视,人为地强化和加剧族群分裂。这种撕裂社会的可怕行径将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而变得十分危险,将来到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面前表达诉求的不是三个五个,十个、二十个非京籍家长,而是数万、数十万、数百万的家长,想想吧,那是什么境况。真到那时候,点燃的决不仅仅是对高考歧视的愤怒,一定会波及其他方方面的歧视。到那时候,我们才意识到当下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承担起改革的责任,才认识到阻挡异地高考其实是在为未来埋下隐患。今天,所有非京籍的家长都是制度企业家,他们的行为只是在纠正错误。可是这样的纠错行为被阻止了,于是更大的危机埋给了未来。</p <p理论上如何理解异地高考问题?首先我们看看原住民可以继承什么?以一个保守主义者的立场来看,一个文明社会的人可以继承的东西是财产和他家族的声望、荣耀。除此之外,哪怕是省部级高官、国家***,其子女能继承,绝不包含高考录取上的特权和优惠。保守主义者埃德蒙.柏克说,“你们以为。我试图把权力、权威和荣誉限定在血统、名分和称号所圈起来的小天地之中,你们错了,阁下。除了智慧和美德,不论是实际的还是推定的,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作为当政的资格。”高考,以及通过高考而获得的高等教育机会,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市场中自由买卖的私人产品,因其余通往公职和获得较高社会地位有显著的联系,因此公法的有限介入仍有其必要性。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不能有高考录取录取机会的特权的容身之地,更不容许这种事实上存在的特权继承。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在,一个人能继承是你家族的荣耀和财产。而通往公职的机会唯有向美德和才智开放。用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来关照,在ABC的词典式排列之中,处在第二阶的正义原则是机会向才智开放,在满足同等基本权利和自由和均等前提下,C确立的是差别如此设置,以满足社会最少受惠者群体为和合法性的依据。以此衡量现行高考制度,违反了罗尔斯第一正义原则(自由迁徙权),违背了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均等,机会向才智开放;违背了第二正义原则第二项,差别以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群体。现行高考的歧视性安排恰恰是进一步固化对最少受惠者的歧视。阻止异地高考,最根本的问题是其“反社会性”,它不初级社会融合,而是加剧撕裂社会,没有比这种行径更伤害社会的了。</p <p怎么办?在战略层面,不是分蛋糕而是做蛋糕。异地高考两造对立向教育体制改革提出了紧迫的要求。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决不是什么素质教育,而是政校分开、开放办学、独立自主办学,迅速恢复私立大学、教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种办学形式,在全国各地在就一大批北大清华这样甚至超越北大清华这样的名校,一大批公办大学民办改制,在高等教育领域开启主抓大放小改革议程,国立大学不超过10所,省立大学,各省1-2所,其他均可以各种形式实现转制。通过教育开放,造就一大批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一大批高水平大学,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挤到一两个城市,一两所大学,争取“异地高考”。在技术层面,建议恢复立即终止分省命题,恢复全国统一高考,但是同时给予各大学自主招生权。各大学以但不唯一以统一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中央政府应在统一高考问题上果断采取集权。鉴于高等教育机会涉及公职机会,因此中央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高校录取信息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之监督上有所作为。</p <p?0?2</p <p<strong注:</strong以上观点的形成得益于与张曙光教授、张千帆教授、盛洪教授、徐昕教授、王振宇律师、田飞龙博士、杨俊锋博士的讨论。观点引用未一一注明。文责自负。

河南属于高考大省,如果有条件去外地当然是不错的选择,身边很多家长介绍过选择西安地区相对来说更容易考入一本、211、985等名校,陕西统一采用国家二卷考试,试卷难度较低,考生发挥稳定,易出好成绩。我家老二是通过秦学伊顿名师那里办理的,学校专业,像西安市落户、中招报名全程办理很省心。如果考虑去西安读书最好提前做打算。

文章标签: # 高考 # 异地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