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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高考考试说明_辽宁高考考试说明
tamoadmin 2024-06-01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英语口语多少分合格?2.2018年辽宁高考体检项目检查标准及限制专业说明3.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5.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岗位信息表)6.职高文言文篇目7.高考第三天都考什么,怎么考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一、学校
1.高考英语口语多少分合格?
2.2018年辽宁高考体检项目检查标准及限制专业说明
3.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5.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岗位信息表)
6.职高文言文篇目
7.高考第三天都考什么,怎么考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2万平方米(约合91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5平方米;生师比23.6;专任教师47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8.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922.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424.5元;图书67.8万册,生均图书48.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只限男性报考,其余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要求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处理。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700元/年、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年;对孤儿予以减免学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学院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国内三年),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对第三年赴加拿大学习的学生,成绩全部合格者将被同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4.以上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进档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89708730
学校及招生网址: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高考英语口语多少分合格?
语数英是自主命题 理综是新课标全国卷
辽宁:2011年高考“考试说明”出炉专家点评
2011年03月23日 11:05 来源:沈阳日报
3月23日,距离2011年高考还剩76天。在2011年高考《考试大纲》公布后,辽宁省高考考生普遍关心的无疑是2011年的《考试说明》,这将是今年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主科命题和考生复习备考的重要依据。3月22日,本报第一时间独家拿到2011年高考《考试说明》,邀请育才名师为读者逐一点评,为冲刺阶段的考生提供复习指导、应试技巧。
今年,辽宁省高考科目设置仍为“3(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由辽宁省单独命题,并根据教育部统一颁布的《考试大纲》自行编写《考试说明》。
东北育才学校教学主任、特级教师苏振敏表示,和去年相比,2011年辽宁省的《考试说明》体现出“稳中有变”的趋势。“稳”是主导,“变”是微调。“稳”的方面,建议考生深入研究辽宁进入新课改以后的高考真题。而在“变”的方面,考生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其在规定范围与能力要求方面措辞上的细微变动。其中,语文和数学学科尤其强调选考试题的层次与必考题的区别,足以证明在新课改的大环境下,试题区分度的体现应该明显,高考展现人性化的同时更重视选拔性的趋势。语文和英语对表达应用的强调也符合未来命题方向,符合与全国接轨的一贯性宗旨。
语文
关注近一段离去的大师级人物
解读人:东北育才学校高三语文备课组组长李志军
新说明点评
2011年语文《考试说明》与2010年语文《考试说明》相比,在遵循“平稳过渡”原则的基础上,基本没有变化,只是在考试范围与要求方面增加了:必考与选考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要求。
复习攻略
首先,在基础知识方面,需要考生查找自己知识点的漏洞。尤其是在文言文实词、文言文常见句式、64篇文言诗文背诵篇目、正确使用词语(包括熟语)方面,要狠下力气,可以通过限时做题来发现自己知识点上的漏洞。然后,针对漏洞找到相应的知识点,巩固并强化。
其次,在阅读方面,要注意答题技巧的归纳。总结考题中的出题点,通过研究答案的设置来针对不同的题型,获得有效给分点。现代文阅读中,目前的考卷要求是“二选一”,有两个文本类型:第一个是文学类文本阅读;第二个是实用类文本阅读,考生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文体来侧重复习,从考题经验来看,文学类作品相对较难,但得分点比较容易把握,而实用类文本相对来说比较简单,题型的设置也相对容易一些,但得分点相对琐碎。阅读训练不能全部聚焦在小说与传记上,应该有所兼顾。尤其关注近一段离去的大师级人物以及清末民国初年人物。
再次,在作文方面,要有明确的文体意识,并有效地激活作文素材。作文在语文考试中分值所占比重很大,相对来说,得分也比较容易,但得高分就难了。对此,建议考生首先要做到书写工整,不要出现错别字,在此基础上,要突出文体特征,如写议论文必须有充分的议论分析,分论点必须要明确,尽量避免一些滥俗的例子,尽量采用有时代性的新鲜素材。另外,从去年辽宁省的作文题来看,尤其注重审题立意,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特别要提醒考生的是,作文不要套路化、模式化。
数学
新增内容由简单题向中档题转变
解读人:东北育才学校高三数学备课组组长王乐双
新说明点评
今年数学《考试说明》和去年相比,理科数学、文科数学在题型、内容、要求上基本没变化,这与国家大纲要求相一致,只是在《新课标》中新增内容、选做题要求上发生了变化,由简单题向中档题转变。
复习攻略
首先要宏观把握复习内容。高三下学期的复习为第二阶段复习(即专题复习)和第三阶段复习(即考前模拟试卷的测评)。在第二阶段复习中应注意集中精力听好专题课,记重点笔记。在第三阶段复习中,要认真做好每一套模拟题,答题要注意找到时间感觉,选择题、填空题要注意答题的灵活性、技巧性,解答题要注意解题规范训练。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或答错的题目,都要在老师讲评时弄清楚,或与同学讨论解决问题。
其次,要按计划进行复习。现在至高考尚有70多天的时间,要制订一个与教师指导互补的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要规划出每个月、每周、每天要完成的查漏补缺任务,做到当日事当日了,每周事每周完成,每月事每月做好。
最后,要注意知识的交叉点和结合点。数学知识之间存在纵向和横向的有机联系,这些联系的交叉点和结合点往往是高考命题的“热点”,同时也可能是教师平时教学的“弱点”。因此,在复习中要注意知识的交汇处。例如,函数和不等式,函数与导数,函数与方程,函数与数列;又如,三角函数与数列,三角函数与立体几何;再如,平面向量与函数,平面向量与解析几何,平面向量与物理等。考生要注意积累解此类题的方法与经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考生要重视数学工具(如三角、向量、导数)在解题中的应用,要注重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尤其要加强计算能力的培养。
英语
强化各类高考题型的限时训练
解读人:东北育才学校高三英语备课组组长杜丽艳
新说明点评
相对于2010年的《高考说明》,2011年英语《高考说明》在题目设置、试题结构和考试内容上并没有变化。与前不久公布的2011《高考大纲》要求考生词汇量为3500左右不同,辽宁省《考试说明》要求学生掌握的词汇量为3000左右的单词。
复习攻略
高考前的近两个月是学生英语水平提高最快的阶段。在最后的几个月里能否抓住机会,成功实现从语言知识到应用能力的转化、提高应试能力,将直接决定高考英语的成败。这两个多月主要应做到:
1.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二轮复习从本质上讲是将学过的知识和已具备的基本技能运用到解题过程中的专题复习。要做到对已学知识的梳理:点连成线,线组成面,面结成网,构架起较为完整的知识系统。
2.专项训练。按照高考题型结构,有计划对单选、完形填空、阅读、七选五、改错及写作等题型进行专门训练,实现由语言知识到语言应用能力的转化,全面提高自己的英语语言素质,最终提高做题的熟练程度和准确率。注意参照《考纲》中有关高考各题型时间分配的要求,强化各种高考题型的限时训练工作。
3、综合模拟训练,查缺补漏。重点培养自己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以及应试能力。弄懂何为重点、难点:重点是具有普遍性的,语法词汇考点哪个重要,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但难点是有个性的,不同的考生难点各不相同,别人觉得很简单的东西,不一定对自己来说也简单,对难点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不要隐瞒。
4.强化词汇和写作训练。词汇复习巩固贯穿整个高三,通过各种练习如听写,翻译等巩固词汇,尤其注意“熟词生义”现象,此为历年高考难点;写作方面,确保清楚高考英语作文评分原则,尤其是有关字数要求,“词数少于80或多于120的,从总分中减去2分”,要控制字数。分题材、体裁进行专项练习,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犯同类错误。研究往年试题,如2009和2010年作文都是应用文。
近几年辽宁高考英语试题难度不大,因此也建议老师们在选择模拟试题时要慎重,不要选难题偏题怪题,费时费力又极易误导学生,一定要以《考试说明》和历届高考试题为基础,仔细研究,选择合适的试题。
2018年辽宁高考体检项目检查标准及限制专业说明
高考英语口语考试一般以5分为满分计算。高考英语口试为1、2、3、4、5分,共五个档次,3分为及格
高考英语口语考试有两种模式,即“人人对话”模式和“人机对话”模式。“人人对话”模式是一种传统考试模式,考官以面对面的形式与考生进行沟通,以判定考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考官根据考生的语音语调、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反应速度四个方面对考生成绩进行考核。考官最后将这四项分数合计为总分。
北京、安徽、河北、山东、辽宁等全国大部分地区的高考英语口语考试采取了“人人对话”模式考试。学生的口试得分主要包括“内容分”和“语言分”两部分,内容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回答是否符合题目要求,回答是否准确;语言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语音、语调是否标准、地道。一站式出国留学攻略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18年辽宁高考体检项目检查标准及限制专业说明
一、辽宁省高考体检项目
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相关人士表示,每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在体检结束时,都会接到一份包含体检结果和报考专业建议的体检表,考生要仔细阅读,读懂体检结果,同时还要认真地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有的考生存在侥幸心理,明知道自己的身体条件属于专业限报,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填报了志愿,这种做法千万要不得。据了解,往年高招录取中,总会遇到一些考生因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而发生不予录取的退档情况。有的考生即使已入学,在入学复查时也会因身体条件不能完成正常专业课学习而被退学。
二、辽宁省高考体检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考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高考体检结论同时也是考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计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招体检医院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完善制度、抓好落实,确保辽宁省2016年高考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地要加强对高考体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杜绝违纪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高考体检医院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所有考生均须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3.以生为本,优化服务。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协调体检医院,根据本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时间,提高高考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特别要对参加高考体检的残疾考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高考体检医院要预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张贴必要的高考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疏导考生,全方位做好体检现场的.考生服务工作。
三、辽宁省高考体检与志愿填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高考体检结论一般包含三种情况:
一是适合选报普通高校各专业,报考上没有限制。
二是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某条所列专业。比如,高考体检“限报第二部分第4、5”就是指《指导意见》“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部分的如下规定:“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是考生有重要脏器疾病或传染病,今年不适宜报考,建议考生先治疗疾病。
除这三种情况外,如考生报考公安类院校、军校,还要另行参照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执行执行。
此外,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还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注意高校自定的身体条件要求。如: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因未来就业方向的需要,对考生身高、外貌有些具体要求;一些医学类院校会对视力、色觉有具体要求。有些特殊专业对考生的体重也有一定的要求。
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可能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如果高校对此有具体要求,会在《招生章程》中进行规定,如果《招生章程》未明确注明,学校是不能依据第三部分退档的。
因此,拿到高考体检结果之后,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避开受限专业(高校)。以北京为例,在高考体检结论中常见的受限原因多集中于视力问题。如开设航海、飞行或运动训练等专业的院校会对视力有较严格的限制,但考生只要不报考这些对视力有具体要求的专业,实际上就没有影响了。还有些考生的色觉有问题,只要不选择《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受限专业就可以了。
对考生而言,要将兴趣爱好、身体条件、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能否顺利进入工作岗位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和评估。如果考生确实受限不能报考某些专业,也不要钻牛角尖儿强行填报。在录取环节,考生高考体检“专业受限”是高校退档的常见原因之一。退档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特别是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被退档后很难再进入同一档次的大学。因此,我们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避开限报专业(高校)。对于极少数怀有侥幸心理的考生,我们要提醒一句:高校在新生入学后有复检环节。如果新生在复检时被查出有隐瞒病史的情况将被退学,会面临“没学上”的情况。
四、辽宁省高考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高考体检时切勿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2、避免剧烈运动,保证睡眠充足。
3、高考体检前一周,尽量避免服用药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需在检查时向医生讲明。
4、眼科检查必须为裸视。考生最好是外戴眼镜,戴隐形眼镜者,检查前,应先取掉隐形眼镜,再作视力检查,以免检查中被发现需重新检查,并造成体检表的涂改。
5、高考体检中应积极配合医生,如实提供病史。如有隐瞒病史、代检、涂改、私换体检表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如有异议,考生可立即向带队老师或医院反映情况。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7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73.3元;图书160.7万册,生均图书88.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 年/生)
1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800元/年/生
2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元/年/生
3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6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7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9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0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2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3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14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6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7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8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9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元/年/生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建筑学
4800元/年/生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4-7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6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1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2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3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4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35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8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注:2020年新增2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对于2018年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
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岗位信息表)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二、开考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适时调整各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文件安排,2024年起调整为省级命题课程,2023年仍安排考试,新列入《统考课程目录》的课程将自2024年起陆续安排统一考试,2023年不安排考试。
专科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起,以上8个专科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考生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并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
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我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
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
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
(一)停考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
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原则上相近的其它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
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五、报名
2023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
(一)网上注册
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
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
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2.老考生网上注册
已在我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我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
(二)报名办法
1.理论课报名
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
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2.实践课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
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
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
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
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
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
3.转考申请报名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024-86157035。邮箱:CJZM86157035@163.com。
4.免考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
5.毕业申请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x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
(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
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
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
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
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
3.转考时间安排
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
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
六、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七、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在2023年5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
八、报名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职高文言文篇目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查询。
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报名
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
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
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
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的组织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一)体检
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六、公示
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批、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7日
高考第三天都考什么,怎么考
1. 高中语文必备篇目
《2009辽宁高考语文考试说明》必背高中古诗文(一)高中课程标准中建议的诵读篇目
1、《荀子·劝学》
2、《逍遥游》
3、韩愈《师说》:
4、杜牧《阿房宫赋》:
5、苏轼《赤壁赋》:
6、《诗经·卫风·氓》
7、屈原《离骚》(节选):
8、李白《蜀道难》:
9、杜甫《登高》:
10、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11、李商隐《锦瑟》:
12、李煜《虞美人》:
13、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
14、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2. 高中语文文言文必背篇目我只有江苏省的(各个省应该差不了太多吧……)
苏教版
2012江苏《考试说明》规定背诵篇目
1 劝学(节选)(从“君子曰:学不可以已”→“用心躁也。”)
2 师说
3 赤壁赋
4 阿房宫赋
5 念奴娇·赤壁怀古
6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7 离骚(节选)(从“帝高阳之苗裔兮”→“来吾道夫先路”)
8 蜀道难
9 登高
10 琵琶行
11 锦瑟
12 虞美人
13 逍遥游
14 氓
以上是高中部分
还有初中部分要的话说一声
一般江苏省高考是8句默写,4、5句高中部分的,2、3句初中部分的,还有1、2句课外名句要自己积累
哎~也有极少情况出现像今年江苏高考这样,没有课外名句……
希望能有帮助
3. 高中的文言文全集谢谢了新课标高中语文必修(1-5)规定背诵篇目总集总目录:新课标高中人教版必修(1)1、《沁园春?长沙》2、《雨巷》3、《再别康桥》4、《烛之武退秦师》5、《荆轲刺秦王》(第8段)6、《记念刘和珍君》(第2、4节)新课标高中人教版必修(2)1、《诗经?氓》*2、《离骚》(节选)3、诗三首(《涉江采芙蓉》《短歌行》《归园田居》(其一))4、《兰亭集序》5、《赤壁赋》6、《游褒禅山记》(第2、3段)*7、《荷塘月色》(第4、5、6段)*8、《孔雀东南飞》(开头到“千万不复全”)新课标高中人教版必修(3)1、《蜀道难》2、《秋兴八首》(其一)3、《咏怀古迹》(其三)4、《登高》*5、《琵琶行》(并序)6、《寡人之于国也》7、《劝学》8、《过秦论》(第3、4、5段)*9、《锦瑟》*10、《马嵬》(其二)*11、《师说》新课标高中人教版必修(4)1、《念奴娇?赤壁怀古》2、《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3、《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4、《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5、《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6、《声声慢?寻寻觅觅》7、《廉颇蔺相如列传》(后5段)*8、《长亭送别?碧云天》*9、《望海潮?东南形胜》*10、《雨霖铃?寒蝉凄切》新课标高中人教版必修(5)1、《归去来兮辞》(并序)2、《滕王阁序》(第2、3段)3、《陈情表》*4、《逍遥游》(诵读)苏教版高中文言文(必修一——必修五)全录必修一(一)劝学(荀子)(二)师说(韩愈)(三)赤壁赋(苏轼)(四)始得西山宴游记(柳宗元)必修二(五)六国论(苏洵)(六)阿房宫赋(杜牧)必修三(七)指南录后序(文天祥)(八)五人墓碑记(张溥)(九)烛之武退秦师 《左传》(十)谏太宗十思疏(魏徵)(十一)廉颇蔺相如列传(司马迁)(十二)鸿门宴(司马迁)(十三)秋水(庄子)(十四)非攻(墨子)必修四(十五)季氏将伐颛臾《论语》(十六)寡人之于国也《孟子》(十七)滕王阁序并诗(王勃)(十八)秋声赋(欧阳修)(十九)陈情表(李密)(二十)项脊轩志(归有光)(二十一)报任安书(司马迁)(二十二)渔父《楚辞》(二十三)逍遥游(庄子)(二十四)兰亭集序(王羲之)。
4. 高中的必备文言文有哪些参照人教版教材,高中阶段必须掌握以下文言文:一、第一册 第一单元 1. *** 词二首 沁园春.长沙 采桑子.重阳 16.*《名人传》序 17.烛之武退秦师 18.*勾践灭吴(节选) 19.邹忌讽齐王纳谏 20.*触龙说赵太后 第六单元 21.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22.寡人之于国也 23.*劝学 24.*秋水 二、第二册 第五单元 17.过秦论. 18.鸿门宴 19.*兰亭集序 20.*归去来兮辞. 第六单元 21.师说 22.阿房宫赋 23.*谏太宗十思书 24.*种树郭橐驼传. 三、第三册第一单元 1.《诗经》三首 氓 无衣 静女 2.离骚(节选) 3.*孔雀东南飞(并序) 4.*汉魏晋五言诗三首 迢迢牵牛星 短歌行 归园田居 其他古诗诵读篇章 湘夫人 长歌行(青青园中葵) 第二单元 5.梦游天姥吟留别 6.琵琶行(并序) 7.近体诗六首 山居秋暝. 登高 *蜀相 *石头城 *锦瑟 *书愤。
.. 8.词七首 *虞美人。.. 雨霖铃。
. 念奴娇.赤壁怀古 *鹊桥仙。.. *声声慢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扬州慢. 其他古诗诵读篇章 渔翁 闻乐天左降江州司马 一剪梅(李清照) 李凭箜篌引 过华清宫 菩萨蛮(温庭筠) 浪淘沙.(李 煜) 桂枝香.金陵怀古 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苏轼) 苏幕遮(周邦彦) 第五单元 17.六国论 18.游褒禅山记 19.*伶官传序 20.*石钟山记. 第六单元 21.项脊轩志 22.五人墓碑记 23.*登泰山记 24.*病梅馆记。
5. 职高语文背诵的课文有哪些背诵篇目:
第一册:《关雎》 《唐诗两首》 《论语七则》 《龟虽寿》 《归园田居》
第二册:《琵琶行》(从“大弦嘈嘈如急雨”至“唯见江心秋月白”)
《书愤》 《无题》
第三册:《游褒禅山记》第三段 《宋词两首》 《虞美人》 《浣溪纱》
《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
第四册:《劝学》 《六国论》末两段 《将进酒》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渔家傲》 《声声慢》
我想我们的书应该是同一版,如果不是请在告诉我,呵呵也不少的加油背!!!!!!!!!!!
6. 高中语文必背文言文篇目高中语文必背文言文篇目有:
声声慢(寻寻觅觅)、书愤(早岁那知世事艰)、永遇乐(千古江山)、扬州慢并序、长亭送别(节选)、逍遥游(节选)、劝学(节选)、屈原列传(节选)、陈情表、滕王阁序(节选)、师说、阿房宫赋、六国论。
游褒禅山记、前赤壁赋氓、离骚(节选)、迢迢牵牛星、短歌行(对酒当歌)、归园田居(少无适俗韵)、山居秋暝、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将进酒、兵车行、蜀相、客至、登高、登岳阳楼、石头城、琵琶行序、李凭箜篌引。
过华清官(长安回望绣成堆)、锦瑟、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雨霖铃(寒蝉凄切)、桂枝香(登临送目)、念奴娇(大江东去)、鹊桥仙(纤云弄巧)。
扩展资料:
我国的古典诗文包含着中华民族的智慧、美德与情操,是融汇人文精神和自然科学等诸多知识的结晶,兼容了德育、智育、美育等功能。
同时,经典古诗文又是中国文化的最好载体。大量阅读古诗文,必将受到民族精神的感召。优秀的传统文化必将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必将帮助我们完善自身人格修养、提高文化品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高考第三天都一般考语言或者新高考科目,考试流程跟前面两天一样的。
2020年高考三天的省份:辽宁、西藏、新疆、江苏、上海、黑龙江、内蒙古、江西。第三天一般考语言或者新高考科目。
2020年高考四天的省份:北京、天津、海南、浙江、山东,第3天和第4天一般是新高考的选考科目。这几个省份是新高考选科试行点。6月7日和8日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150分;6月9日和10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自主选择3门。
扩展资料:
2020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
2020年7月22日,“2020年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正式启动,网上咨询活动时间为7月22日至28日,每日咨询时间9点至17点。
人民网-请查收!31个省区市高考时间、科目汇总来了
百度百科-2020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