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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招生简章_黑龙江高考招生简章2023

tamoadmin 2024-06-26 人已围观

简介1.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第四军医大学录取分数线3.哈尔滨华德学院毕业有学士学位证吗4.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5.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6.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即开始填报志愿,那么志愿填报入口在哪里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出了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入口及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一、黑龙江高考志愿在哪里填报 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

1.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2.第四军医大学录取分数线

3.哈尔滨华德学院毕业有学士学位证吗

4.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5.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6.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黑龙江高考招生简章_黑龙江高考招生简章2023

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即开始填报志愿,那么志愿填报入口在哪里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出了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入口及相关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黑龙江高考志愿在哪里填报

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入口:

二、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了解专业的内涵

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里,考生和家长可以初步了解到,目前我国大学本科设有12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每个学科门类下面设有专业类,专业类下是各个专业,共506个。考生家长所要了解的本科专业都包含在这506个里。在了解某个专业的内涵前,首先要全面了解专业类以及各类中有哪些专业,把握专业的整体情况,才能对所选专业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在了解专业类的基础上,考生家长还要深入了解各个专业的内涵,不能仅从专业的字面意思揣测专业,也不能道听途说。所谓专业的内涵,指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要求、主干课程、就业及研究领域等。(了解专业内涵可通过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上关于专业的介绍。)

以往填报志愿时,考生和家长因为不了解专业内涵、混淆专业名称而报错志愿的情况屡有发生。一些考生喜欢选择那些名称好听、时髦的专业,升入大学后,却对所选专业不感兴趣,产生厌学心理。

每个高校每年的招生专业从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不少专业的名称并不能反映出专业的实质和将来的职业。比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这两个专业的名称很相似,但是一个是属于工学电气信息类,一个是属于理学数学类。不论是主修课程还是将来的就业领域都是大不一样。还有一些专业名称很难从字面上了解其专业性质的,比如,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属于化学与制药类,化学生物学属于化学类。另外,有的专业侧重于与就业挂钩,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有的专业则侧重基础理论,适合继续深造学习。这些都需要考生家长心理有数。

因此,了解专业内涵,可以避免或减少想当然、望文生义填报志愿所带来的后悔与无奈。

课程设置情况

通常某一个专业会有多所高校开设,比如计算机专业在我国有500多所高校开设,而各高校的课程设置情况也不尽相同,但该专业的主干课程在这些高校中都会开设。考生家长在选择专业前,应该先了解专业课程设置情况,这样才能根据考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来确定专业。

因为不少专业的核心课程都是与中学各学科相对应,比如,擅长数学的同学,可以选择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专业;物理和数学成绩都不错的同学,可以选择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航空航天类里面的专业;喜欢化学的同学,可以选择材料科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等专业;对生物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选择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农学、医学之中的专业;喜欢文学和外语的同学,可以选择文学、新闻学和外语教育等专业,等等。

除了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外,考生家长还要了解各专业的学习年限,虽然大部分本科专业都是四年制,但有少数专业的学习年限有所不同,比如,医学类专业一般需要学习5-8年。了解专业的学习年限,可以在报考时有充分的的心理准备。

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招生简章

 为提高吉林大学艺术教育水平和大学生的艺术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吉林大学将于2015年继续招收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本简章限定项目文艺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文艺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相关项目测试并获得合格证。

 3、报考舞蹈特长的男生身高须在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须在1.60米及以上(考试现场测量身高,对不符合要求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陕西、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等13省(区市)。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

 招生计划:50人。(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测试的实际成绩确定,如果没有合格考生则不招生)

 招生专业:详见《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项目:

 1、器乐:40人

 (1)民乐:15人

 琵琶、柳琴、扬琴、二胡、唢呐、古筝、笛子、笙、阮

 (2)西洋管乐:13人

 双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单簧管

 (3)西洋弦乐:10人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4)西洋打击乐:2人

 定音鼓、军鼓

 2、舞蹈:10人

 芭蕾舞、古典舞、民族舞、当代舞

 四、报名办法及缴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面照片(临时身份证无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1日—2月25日。

 3、2015年3月2日—5日,吉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登录后在“吉林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通知消息处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方可缴纳报名、考试费。

 4、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5年3月8日;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5、考生于2015年3月10日—12日自行打印“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准考证”。

 6、考生必须保证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误后果自负。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3月14日开始。

 2、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各个项目具体测试的时间、地点报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六、测试内容

 1、器乐

 (1)视奏(现场抽题,乐调准确、演奏完整、节奏稳定);

 (2)按规定曲目任选一首参加测试,不得自选曲目;无规定曲目的项目,请自备一首乐曲参加测试(乐曲连贯、完整)。

 民乐:

 琵琶:《渭水情》任鸿翔曲

 《火把节之夜》吴俊生曲

 扬琴:《凤凰于飞》桂习礼曲

 《离骚》黄河曲

 二胡:《豫北叙事曲》刘文金曲

 《三门峡畅想曲》刘文金曲

 古筝:《秦桑曲》周延甲曲

 《打虎上山》赵曼琴曲

 笛子:《帕米尔的春天》李大同曲

 《欢乐歌》江南丝竹陆春龄编曲

 柳琴、笙、阮、唢呐:曲目自选

 西洋管乐:

 长笛:《阳光灿烂照天山》黄虎威曲

 《G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斯塔米茨曲

 单簧管:《幻想曲》罗琳桑曲

 《A大调协奏曲》第一乐章莫扎特曲

 双簧管、巴松、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曲目自选

 西洋弦乐:

 小提琴:《丰收渔歌》李自立曲

 《第七协奏曲》第一乐章罗德曲

 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曲目自选

 西洋打击乐:

 定音鼓、军鼓:曲目自选

 2、舞蹈

 (1)舞蹈基本功测试:跳、转、翻、技术组合等;

 (2)舞蹈表演:风格不限,限4分钟以内。

 七、录取办法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拟录取的考生与吉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

 2、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吉林大学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次100%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对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总数的15%),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本线,参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在学校预留专业计划内择优录取。

 考生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不予录取。

 3、结合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出其所在省(区市)一本线的线差,排序安排专业。

 4、测试合格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实行非平行志愿省(区市),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吉林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平行志愿中第一顺序志愿填报吉林大学。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批次的省(区市),须在该批次填报。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军医大学录取分数线

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06年1月1日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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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 (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编导、声乐演唱专业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与表演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美术学院、传媒科学学院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

1、美术学院:①美术学(油画、中国画、水彩画);②雕塑;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设计与工程)

2、音乐学院:①音乐学; ②西洋管弦乐演奏(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大管、双簧管);③声乐演唱(男中音、女中音);④舞蹈编导

3、传媒科学学院(原广播电视学院):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三、招生范围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南、河北等省、自治区。招生名额详见2005年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考生本人必须持 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或考生报名资格证、 身份证,同一底片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 4张,按规定时间到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报名(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不受理函报。

音 乐 :吉林省考生(音乐学、声乐演唱)1月22日报名,1月23日开始考试;其他省、自治区考生和吉林省西洋管弦乐器、民族器乐考生1月24日报名,1月25日开始考试。 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时间 :吉林省考生(音乐学、声乐演唱)1月23日,其他省、自治区考生和吉林省西洋管弦乐器、民族器乐考生1月25日(未参加笔试者不再补考)。其他科目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山东考生在潍坊设考点;2月21、22日在潍坊市招生办公室报名,2月22日开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舞蹈编导:考生1月27报名,1月28日开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美 术:吉林省考生1月22、23日报名,1月23日开始按报名顺序安排考试。辽宁、黑龙江和内蒙古等省、自治区考生1月24日报名,1月25日开始按报名顺序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河北省考生在石家庄学院设考点,2月23、24日报名,2月25日考试;河南省考生在郑州铁路六中设考点,2月19、20日报名,2月21 日考试;山东省考生在潍坊、青岛设考点,潍坊考点2月21、22 日在潍坊市招生办公室报名,2月23日考试;青岛考点2月18、19日在青岛市教师之家宾馆报名,2月20日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广播电视编导:考生 1月29日报名,1月30日开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河南、河北、内蒙、山东等省(自治区)的考生可就近在我校外省设立的考点考试(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除外)。

五、考试科目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含西洋管弦乐演奏、声乐演唱):

1、主科(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声乐演唱 ,每位考生须准备三首歌曲,其中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歌曲抽签一首应试。 器乐演奏 , 西洋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二首乐曲,其中必考一首练习曲,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民族乐器考生须准备三首乐曲,其中自选一首,另外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

2、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

3、加试(声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器乐;器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声乐,只演唱或演奏一首曲目)成绩计入总分。

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①面试 ②基本功能力测试 ③民族民间舞组合或剧目表演。

复试:①音乐基础知识测试 ②命题式舞蹈小品创作。

美术学院:

美术学(油画、中国画、水彩画);雕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

①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②色彩(水粉、水彩不限)③面试。

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

①创意设计 ②才艺表演 ③朗诵 ④面试

考生画具自备。

传媒科学学院(原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1、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2、音乐特长:声乐、器乐任选其一,歌曲、乐曲自定,限时3分钟以内,钢琴以外的乐器和伴奏碟、带考生自备。

3、小品: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3分钟以内,桌椅以外的道具考生自备。

4、播音与节目主持:现场提供参考文稿,准备10分钟串联词,主持2分钟指定的电视栏目;现场提供播音文稿,准备10分钟,测试播音基本能力。

六、 专业考试进合格线者发给文化考试《合格证》,考生持《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史或理工类考生均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史、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区一般本科分数线;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等专业外语一般须在 50分以上,数学成绩30%计入总分),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原则见2005年东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5099901 美术学院:0431-5099905

传媒科学学院:0431-4523635 招生办公室:0431-5687511

网址 :zsb.nenu.edu.cn

哈尔滨华德学院毕业有学士学位证吗

历年第四军医大的录取分数线:

第四军医大学2019年本科学员招生简章

一、生长军官学员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不招收其他语种的考生。

(二)招生区域

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本科生。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婚;

2.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四)招收办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条件和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享受待遇

1.学员入校后,经政治考核复审和体格检查复查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起算。

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学习和生活费用均由军队承担,每月另发1150—1550元津贴(第一学年1150元/月,逐年递增),每学年按标准报销一次探亲路费。

学员本人享受合理医疗免费,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学员一、二年级在西安交通大学进行医学预科教育,之后回学校本部学习,进入第六学年后(毕业前)享受副连职军官工资待遇。

2.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者,授予相应学位。学员毕业时,按照机关下达的分配计划分配到部队。

(六)淘汰办法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达到相应淘汰标准的学员作淘汰处理。

二、无军籍学员

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12个省招收本科生。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学校本科学员招生信息网《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2019年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章程》。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有学士学位证,哈尔滨华德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黑龙江省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35所理事单位之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都是国家教育主管机关确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参考学校招生简章 第三条 。

哈尔滨华德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和各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华德学院

办学类型:前身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307。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主管机关确定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民办教育双优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理事单位,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免检单位,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学校,黑龙江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第四条 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华德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华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政策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2017年招生层次为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和三年制专科。

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实施按机械类大类招生,学校入校后第一学年按统一专业基础平台方案培养;第二学年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选择专业,按不同专业培养方案分流培养。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相关省的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分投档次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成绩中小数点后数字按从大到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职类考生以专业大类,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加分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以高考总分为准,对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收以英语授课为主。

第十五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理工类选测科目:物理、化学;文史类选测科目:历史、政治)的等级要求是C和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是测试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专业未设置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

呼伦贝尔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从2015年实施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原有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5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应用地区:江苏省

经过教育部批准,从2008年起,江苏省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语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试题)、数学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试题)、外语120分,满分480分。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7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为100分,考生需参加未选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的5门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术只作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实行等级评价。

2018年前,分为ABCD四个等级,获得一个A等级,高考成绩加1分,2019年为降低学生备考压力,改为合格与不合格评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余为不合格。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须全部达到C等级或者“合格”,方可参加高考和选修科目测试。

武汉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5月10日起开始报名)

呼伦贝尔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呼伦贝尔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0819

学院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一、学院性质:

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2、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本科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会计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酒店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5、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6、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其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7、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清方式择优录取。

2、我院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

3、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以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折合(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5、黑龙江、河北、山东的美术类考生、山东的音乐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及其他:

1、学费: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费为3500元/年,中外联合办学(土木工程)学费为17000元/年,一些特殊专业学费有适当调整,同科类蒙语授课各专业及民族预科班学费减20%。

2、住宿费:八人间900元/年

3、其它费用见入学须知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呼伦贝尔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六、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内蒙古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16897788声讯电话查询

其它省市的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科研网或声讯电话查询,也可通过我院网址查询http://www.hlbrc.cn

七、****: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学府路83号

电话:0470-82591928259557传真:0470-8259192

E-mail:xsczsb1@eyou.com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学校历年招生情况,我校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0年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之上的,按照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报考了多个专业的,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4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以所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四)学校考核测试

我校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我校考核测试将于2020年8月4日前完成。

1.体育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详见附件),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由各专业从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三种方式中选择(不超过两种),其中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实践操作主要考查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8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招生及培养专责领导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的副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国际交流部、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后勤保障部及相关学院。

1.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2.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三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良好和优秀者即可获得继续攻读研究生资格,其中考核优秀者优先获得直博资格。研究生阶段,继续实行专家考核机制,监控培养质量,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分流管理。

3.学校将通盘考虑本、硕、博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以学术为纽带,以拔尖创新的学术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制定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培养重点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在本学科或本学院所涉及相关领域继续深造;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学校相关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机构如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优先吸纳强基计划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4.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交换学习机会,学校支持学生出国交流经费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学校不要求报考考生另行提供与此相关的材料。

(二)对于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本科期间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普通类同专业。

(四)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须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武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邮编:430072

招生咨询电话:027-68754231(正常工作时间)

传真:027-6875557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aoff.whu.edu.cn

武汉大学监察部

电话:027-68752636(正常工作时间)

邮箱:jwo@wh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

项目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优秀(90)

良好(80)

合格(60)

1000米

3'30"

3'45"

4'35"

\

\

\

800米

\

\

\

3'32"

3'46"

4'36"

立定跳远(cm)

260

245

205

194

180

150

文章标签: # 专业 # 考生 #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