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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南高考录取分数线_甘肃甘南高考

tamoadmin 2024-07-13 人已围观

简介1.甘肃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2.甘肃高考400分能上什么大学3.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属高校专项政策解读4.学籍甘肃省不满三年高考加分吗5.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甘肃省主管部门或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考试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甘南藏族自治州户籍考生须提供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证明(甘南藏族自治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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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高考400分能上什么大学

3.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属高校专项政策解读

4.学籍甘肃省不满三年高考加分吗

5.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

甘肃甘南高考录取分数线_甘肃甘南高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入口:甘肃省主管部门或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考试院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材料:(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甘南藏族自治州户籍考生须提供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证明(甘南藏族自治州单位工作证明或甘南藏族自治州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甘南藏族自治州,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人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s://.87dh/xl/

甘肃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甘肃甘南必去打卡景点

扎尕那

景点介绍:一个被称为:“东方伊甸园”的地方,由四个山上的村子和一个景区组成,被称为人间仙境。

门票:藏式村寨:中代巴村、达日村、审业日村、东哇村

周围景点:北欧秘境、草甸明珠、仙女滩、仙女湖

甘加秘境

景点介绍:甘南最神秘的存在,这里是藏传佛教圣地,独特的地质构造蕴藏了崖壁、草原、高原湖泊、石林、峡谷、史前溶洞、河流等景致特征。

门票:免费

温馨提示:甘加秘境不包括白石崖,秘境不需要门票,千万不要买门票

拉卜楞寺

景点介绍:被誉为“世界藏学府”,拥有全国最好的藏传佛教教学体系,《天下无贼》曾在这里取景。

门票:40元

景区包含:下设六大学院,这里有世界最长的转经走廊,一千七百多个转经筒绕寺院绵延3.5公里

郎木寺

景点介绍:是甘肃和四川管辖的一个小镇,一条小溪融合了藏、回两个民族和平共处,喇嘛寺、清真寺各据一方。被称为“东方小瑞士”。

门票:春夏秋30元,冬季无人售票

温馨提示:进大殿需要脱鞋

瓦切塔林

景点介绍:藏语意为“大帐篷”,有108座佛塔,又分成八种样式,也俗称“八塔”的重复积累。

门票:20元

旅游建议:人很少,喜欢拍照的可以去,很出片

莲宝叶则

景点介绍:现实版指环王“魔兽世

界”,四川、青海、甘肃三省交界处,被称为魔界,怪石嶙峋、奇峰异石。

门票:旺季120元(4-11月),淡季60元(12-3月)

特色景点:柏香湖、落霞湖、石笋山、黄鸭滩、珠姆措

阿万仓湿地

景点介绍:中国最美的草原湿地,九曲黄河在这里蜿蜒流淌,耗牛成群,特别治愈。

门票:观景台门票40元

回旅游建议:一定要去观景台看一下

桑科草原

景点介绍:整个风景就像windows桌面壁纸,媲美内蒙草原,有公路直通。

门票:免费

温馨提示:有长达50公里的草原观景路段

甘肃高考400分能上什么大学

一、2020年甘肃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s://gaokao.ganseea.cn/

二、甘肃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填报志愿

普通高校招生普通文理类在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志愿填报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通文理类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和高职(专科)批(Q段、R段、S段)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段(A段、C段、G段、J段、L段、P段)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段(H段)除外。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本科一批(H段、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P段、Q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U段、V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民办院校及独立学院)。

第二次填报:9月4日20:00 至9月6日14:00。

填报批次为:高职(专科)批(R段、S段),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

3.填报要求

(1)考生要在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疏漏或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升学考试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文理类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同时录取的段次只能选定一类,具体为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U、V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提前批(A、B、C、D、E、F、G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H、I、J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W段)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K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L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X段)与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P段、Q段)同时录取,考生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但不影响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批(R段)志愿的填报及征集。

(4)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在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作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10个专业方向中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的,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5)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 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进行投档。

(6)中职对口升学考试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中的一个类别进行填报,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类别的,以第一专业所对应的类别为准进行投档。

(7)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8)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高校专项招生段(H段)。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不填报志愿,根据前期各学校的录取结果直接投档。

(9)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同A段其他类别一起投档。

(10)强基入围考生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但被强基录取后所填报志愿全部作废,不得参加其他各批次和类型的投档及录取。

(11)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L段)后按院校专业按性质类别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填报时间为:7月25日20:00至7月27日20:00。

(12)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高职(专科)批S段等三个批次中4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职升学考试相同),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征集2次,普通文理类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职对口招生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ganseea.cn。

2.网上填报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二、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8月5日开始,9月18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各批次各类别录取分数线将一次确定,一次公布。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高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结果无效。

各种特殊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原则上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段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4.普通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G段),按照“段段清”原则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C段不征集,F段结束后,B、D、E、F段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G段。

2.本科一批(I段、J段)、本科二批(K段、L段)、高职(专科)批(R段、S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4.体育、艺术类投档程序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本科一批I段模拟投档之前先投放资格合格、一本线上并填报志愿考生档案。在I段模拟投档结束后,高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最终确定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录取,并在6小时工作时间内通过来源系统调入并完成录取。

6.本科提前批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省属院校(C段),如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可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含40分,下同)以内投档,确保招生顺利完成。

7.本科提前批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G段,如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五)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九)藏文民语类考生录取

藏文民语类考生,本科一批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录取,本科二批安排在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录取。本科一批文理类民族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本科二批第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十)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我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省外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我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内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执行我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内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和省内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等招生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十一)预科生的录取

1.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其他类段(J段)、本科二批其他类段(L段)和高职(专科)批其他类段(S段)进行。

2.预科生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提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院校提档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未完成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批次控制分数线为参照点投档。

3.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80分;高职(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60分。

(十二)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转为非定向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十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4号)执行。中职升学考试与对应批次实行平行普通文理类考生同步投档录取,并参加相应批次征集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中职升学考试。

(十四)保送生录取

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十五)单独特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甘肃矿区核类普通本科对口支援、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我省的规定执行。

(十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149号)执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七)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三、照顾政策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出生的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的招生项目均不能享受照顾加分。

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属高校专项政策解读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三亚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等。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简称“甘肃民院”,坐落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甘肃省人民共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创建于年,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13年5月,确定为甘肃省人民与国家民委共建单位。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成立于2002年4月,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以新机制创办的独立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桂林,校区位于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园区内,与桂林理工大学新校区紧密相连。

学籍甘肃省不满三年高考加分吗

一、我省考生报考省属高校专项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我省2013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原扶贫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可填报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二)革命老区专项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可填报革命老区专项。

(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以下简称民族专项)分为藏区专项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两部分。

1.藏区专项的实施区域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1)填报藏区专项民语类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②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③须具有“汉语”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绩。

(2)填报藏区专项其他类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2.其他民族地区专项的实施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填报其他民族地区专项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区)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四)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招收甘肃籍农村户口的考生。具体的招生实施办法详见《2022年甘肃省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暨村医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公告》。

二、省属高校专项的填报批次是怎样设置的?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E段录取。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录取。

(二)革命老区专项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F段招生录取。

(三)民族专项

民族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G段录取。

民族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录取。

(四)农村医疗专项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P段招生录取。

三、省属高校专项是如何录取的?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用平行志愿模式,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用“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

(二)革命老区专项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设置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三)民族专项

民族专项本科、高职(专科)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民族专项本科层次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高职(专科)层次按普通文理类参照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民族专项的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招生安排在体育、艺术类本一批V段。

藏区专项民语类按有关规定,藏语文和汉语各占50%或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作为语文成绩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成绩参加录取。

藏区专项其他类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3:7的比例投档。

民族专项不享受各种照顾加分。

(四)农村医疗专项

农村医疗专项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录取,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分市(州)招生录取。

四、省属高校专项何时填报?

省属高校专项的志愿填报时间均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五、省属高校专项是否征集?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精准扶贫专项(专科)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二)革命老区专项

革命老区专项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三)民族专项

民族专项本科层次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不征集;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民族专项的体育和艺术类专业生源不足时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四)农村医疗专项

农村医疗专项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

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着“整体推进、积极稳妥、精准施策、有序减量、确保稳定”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规范加分标准,准确确定加分地区、组别和条件。

055-79000规范和完善了保留的5个国家加分项目。

其中“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这一项,自2020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自2023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政策中,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起),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 甘肃省少数民族聚居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州五县”)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加分政策调整相同,加分分值为20分。 这类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适用于全国所有高校。2020年至2022年,甘肃省“两州五县”考生执行现有加分政策。2023年起,实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两州五县”考生须在实行加分政策的地区连续3年以上具有户籍,且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3年以上具有户籍。考生本人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甘肃省非“两州五县”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逐步列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0年秋季入学(即2023年高考起)的高一学生报考省属高校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文化课加20分,上述两项国家加分不变。

在地方加分项目中,甘肃省将逐步取消bon

2023年至2028年,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考生执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在符合现行高考报名条件的基础上,考生须连续三年以上具有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连续三年以上具有考生户籍所在乡(镇)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本县户籍。

甘肃省将逐步取消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政策。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高校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一孩二女结扎户考生不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按照《方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增分条件的,只能取幅度最大的分数,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政策不适用于预科、定向、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

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招考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在各市(州)、县(区)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分会场参加会议。

摘要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0年甘肃高考加分改革政策及方案公布

我省召开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推进工作会议,公布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就我省目前执行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和改革。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时宁国,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克平,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益瑞渊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教育考试院等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在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光亚主持。

《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精准施策、有序减少、确保稳定”为原则,进一步了减少加分项目,规范了加分分值,精准确定了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

《方案》对保留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其中,“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0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一项,自2023年高考起,调整为“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政策中,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州五县”)长居汉考生与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一致,加分分值统一为20分。此类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适用于全国所有高校。2020-2022年,我省“两州五县”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自2023年起执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两州五县”考生在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基础上,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逐步列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以上两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持不变。

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我省将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及长居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和条件,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023-2025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026-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执行现有地方性加分政策和条件;2023-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非“两州五县”地区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与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同步取消。

2023-2028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考生执行新的加分政策和条件,即考生在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本人须具有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乡(镇)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且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省将逐步取消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政策。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根据《方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政策不适用于预科、定向、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

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招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在各市(州)、县(区)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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