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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考交警_高考期间交警

tamoadmin 2024-07-15 人已围观

简介1.2017年国庆节交警放吗,能不能处理违章?2.2017年毛集交警大队长是谁3.2017司法考试案例:交通事故,没有接触就不承担责任2017年9月1日上午,一段民警撂倒抱娃女子的在网上流传,中,一名交警将与其发生争执的抱娃女子摔倒在地,女子怀中的孩子随即跌落。当天下午,该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医院,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该发生于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制止

1.2017年国庆节交警放吗,能不能处理违章?

2.2017年毛集交警大队长是谁

3.2017司法考试案例:交通事故,没有接触就不承担责任

2017高考交警_高考期间交警

2017年9月1日上午,一段民警撂倒抱娃女子的在网上流传,中,一名交警将与其发生争执的抱娃女子摔倒在地,女子怀中的孩子随即跌落。

当天下午,该女子和孩子已被送到医院,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该发生于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制止该女子推搡阻挠时将其摔倒在地,跌落的儿童手臂表皮擦伤。上海相关部门表示,民警为制止当事人无理纠缠而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

附近一名店主称,疑因停车问题,中抱娃女性与警方发生冲突,之后被摔倒。最先在网络引起热议的53秒的中,一身穿桃红色上衣,白色九分裤的女子站在警车旁,她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推搡一位身穿交警式制服的警察。几秒后,对方猛地将她撂倒,女子怀中孩子随即坠地,大声哭喊。随后,一过路男子上前扶起哭喊的孩子。而该女子瘫倒在地,左脸肿胀,头部受伤,另一警察上前为其扣上手铐,地上还有几摊血迹。双方一系列举动也引来多位路人围观。

上海市相关部门表示,该中民警为制止当事人无理纠缠而粗暴执法的行为是错误的。针对这一本不该发生的,将进一步强化全警法治意识,规范全警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根据相关条例第七条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警察劝告无效的可以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具体的操作指南为,面对攻击类阻碍执法,民警处置时应着重把握安全原则、克制原则、优势原则和适度原则,警告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责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实施强力制服,同时注意动员群众力量给予协助。

2017年国庆节交警放吗,能不能处理违章?

距离2017年高考还有一天的时间,不少考生和家长会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情况,不管是学习、睡眠,还是考场踩点、物品准备等,都有过疏忽和意外的情况发生。为了帮大家应对考前问题,我为大家梳理了历年高考中容易出现、容易忽略的五大方面,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在高考时多加注意!

住宿篇

高考到底是住家里好,还是住酒店好?不少家长开始为孩子考试期间的住宿问题陷入纠结。父母都是用心良苦,不管住哪儿,都是为了让孩子在考试期间休息得好,避免考试前后不必要的折腾。

首先,家长们应该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外住:

1、什么样的情况适合外住?

家里离考场有一段距离,交通不是很方便。

家里离考场不是太远,但周围环境太噪杂,难以安静入睡。

在校住宿,但宿舍环境欠佳(如无空调、同宿舍同学睡眠习惯不好等),本人对睡眠环境要求较高的同学。

2、孩子愿不愿意?

对于是否外住,还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部分考生会有“认牀”现象,就不适合外住。

陌生的环境改变了原有的生活状态,需要时间和精力去适应,可能给他们造成心理压力,进而影响睡眠和休息。

所以,对于家离考场近的考生,一般不建议另住酒店,孩子在家的饮食和休息都很熟悉,能得到保障。对于那些家离考场较远,或是交通不便的考生,家长应该费些心思,提前订好合适的房间。

其次,如果您和孩子最终决定外住,那么还需要注意以下这些要点:

1、提前预定

一定要提前预定,近几年高考房、状元房、学生房都十分火爆,等到高考跟前再订房,选择的余地就会很少,也有可能无房可订。

2、挑选安静卫生氛围好的宾馆

住宿时最好选择周围都是单个考生的宾馆,这样都比较安静,能精心学习备考。附近有施工工地、垃圾转运站、、公路等不要住宿,这类地方经常产生噪音,对睡眠影响很大的。住宿前多踩点,看好周边配套和住宿氛围。

3、提前入住减少不适应感

订好房间的家长和考生可以提前入住,这样能让考生尽快适应新的居住环境和往返路线,找到考试的感觉。对于那些“认牀”严重的考生,家长应该及时更改住房策略,比如换一家宾馆,或者选择让孩子晚上回家住,在高考房只做中午休息。

另外,根据孩子意愿决定是否同住。同住方便家长照顾,但如果会影响到孩子休息,则选择相邻的房间为宜。

4、适当带一些书,不要贪多

考前有很多考生会带很多书,其实没有必要,带得多了不仅没时间看,反而会增加心理压力,制造紧张感。各科可以带一点典型题目,错题本、综合题等,进行“思路”调整。只要把状态调整好,把平时水平发挥出来就可以了。

5、注意灯光亮度

一般来说,宾馆的台灯灯光都偏暗,不适合考生学习,也很难进入复习状态,建议考生自带白炽灯。同时,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遮光和隔音,防止睡眠环境受到干扰。

6、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

不管是自己住宿还是有家长陪同,住宿期间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手机、准考证、钱包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

7、家长要做好后勤服务

为降低孩子的焦虑,家长可以在酒店牀上铺上孩子用惯了的牀单和枕套。孩子牀上的玩偶也可以拿过来,增加熟悉、亲切的感觉。

家长首先应自己定好闹钟,留心好考试时间,早上提前叫醒孩子。同时,还可以与前台沟通,确定好“叫起”的时间,为自己加一重保险。另外,也可以与酒店或旁边的餐饮商家协商好高考用餐情况,确保孩子能及时、快速地吃上营养餐。

饮食篇

高考期间,许多离家远或者家里没有合适的人能及时做饭的考生和家长,都会在外面吃饭。这样省时省心,方便快捷。自主招生信息平台(微信ID:zzzs985)提醒广大家长:

1、高考期间,考生不仅要保证吃得好睡得香,更要注意饮食卫生问题,在外面用餐一定要挑干净卫生、口味合适的饭店,避免任何因食物问题引起的身体不适。

2、如果考生家距离考点并不远,最好父母亲自选购食物,为考生制作三餐。食物的做法,要按照孩子的体质而定。如果孩子脾胃虚弱怕冷,就要少吃冷饮和凉菜;如果孩子消化不好,就不要给他吃油腻煎炸;如果孩子容易上火,就要吃得清淡一些。

3、凡是有可能引起过敏的食物,或者引起胃肠不适的食物,都应当非常慎重。如果不好把握,就按照孩子的日常饮食来就好。

交通篇

高考期间的交通也是历年高考的大问题之一,尽管交通部门会提前规划,但还是免不了部分路段的拥堵情况。自主招生信息平台建议大家:

1、注意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尽量不要乘坐摩托车,注意安全;

2、不论是乘公交还是开私车去考点,都要提前选择好路线并提前熟悉路线;

3、要充分估计到交通堵塞、天气变化等不可控因素,适当提前出发以免耽误考试,避免因为赶时间而引发交通事故。

4、请留意考点周边的绕行标志,提前做好绕行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拥堵情况;

5、除了特殊情况,家长尽量不要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找好离考点较近的地方停车,让孩子下车步行至考场,以免发生拥堵;

6、赴考路上如发生道路拥堵,时间紧急,考生预计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时,可以向附近交警求助,或拨打110,请求交警提供帮助。

考场篇

高考看考场也叫“踩点”,多数地区会安排考生考试的前一天下午去熟悉考场、了解环境。自主招生信息平台提醒考生,看考场要注意以下几点:

1、看好周边环境

到达考场附近,要先看一看周边环境,注意考场附近出行路线、餐馆、文具店,根据情况对考试当天的交通、饮食进行提前规划。

2、看清考场位置

按照有关规定,每个考点的门口附近将放置考点平面示意图。考生到达考点后,可通过示意图查找自己考场所在的楼层、考场号、座位号等。要计算一下,从进入考点大门,经过安检,一直到坐到考试座位上的时间。如果情况允许,要亲自走到考场附近看一看。如考室所在楼层较高,要算好上去的大概时间,考试当天预留出充足时间慢步上楼。

如果情况允许,考生最好能进入考场查看自己在考场中的位置,坐在座位上提前感受一下。在找到自己的座位后,考生还应该检查一下桌椅是否平整,看看桌面上有无书写痕迹。若检查时发现问题,应该马上向在现场的工作人员报告,要求调换。

3、留心洗手间、医务室

在“踩点”时还要留意考察考点学校的内部设施环境,如离考室最近的饮水点、厕所、医务室等设在哪里。

4、留意《考场须知》

在考点,考生应了解《考场须知》,知道哪些东西能带入考场,哪些不能带,什么时候入场、需要哪些检查等,避免无意识违纪。

5、提前感受英语收听效果

考生看考场时,有些学校播音系统将不间断进行循环播放,内容往往为去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试题。考生可以提前感受收听效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向考点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和沟通。

物品篇

最后是考生的考试用品问题,在这一篇章,自主招生信息平台温馨提醒考生,这些考试物品的准备工作一定要提前做好。

1、备考物品要带齐

历年总有考生在高考当日忘记带准考证、等考试用品,其实这一点完全可以在高考前一天验考场时先进行一次演练。

今年一些省份要求考生只可以携带招生部门发放的高考用品,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考生自己准备考试用品的麻烦。所在但没有这项措施的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列出一张高考必备物品清单,准备好透明文具袋,将物品一一备齐。

2、是否携带

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须知等官方文件给出的信息,看什么可以带,什么不可以带。

通常情况下,只允许携带规定的文具,包括考试用的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涂改液、计算器、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否则将取消当次科目的考试成绩或各科考试成绩。

3、留意考试地区特殊规定

有的地区允许考生自带手表,有的地区明令禁止,这些都要考生自己多留意。

另外,参加语文、数学、综合能力测试、物理、生物、历史、化学、政治、地理及高职类语文、数学、英语等12科考试的考生,一定要在开考前20分钟开始进入试室,正式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试室。

毛爷爷说:“不打无准备之仗”,十年学习路的奔赴,但迎6月一战,在集聚实力的同时,一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届时全力出击,相信你必凯旋!

2017年毛集交警大队长是谁

国庆节部分交警会上路继续保障节日交通安全,但是节日期间不可以进行违章处理

根据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期。

扩展资料

一、交警部门处理违章窗口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

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二、需要的手续

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超过日期不交罚款,也不会再超额再次罚款。

参考资料

中国网-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

2017司法考试案例:交通事故,没有接触就不承担责任

华勇。

2017年12月28日20时,交警支队毛集大队大队长华勇,教导员李文博带队以毛张路和五十米大道交叉口为查缉点开展违法行为,21时35分,一辆银色江淮小型面包车在距离民警检查点200米处时,突然放慢车速,并试图掉头,后又缓缓驶来,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吴某的相关证件和驾驶车辆进行检查。

后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白酒系酒,目前,案件已经移交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处理。经过调查,此条酒运输线路系阜阳至淮南段流窜作案,毛集大队一举将其线路斩断。

  2017司法考试案例:交通事故,没有接触就不承担责任

 案情介绍

 2015年4月27日,石某驾驶电瓶车与宋某驾驶小型轿车同向行驶至一个十字路口时,宋某驾车右转弯。两车即将相撞时,石某急刹车,导致其连人带车跌倒。石某打电话报案后,交警来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未发现两车有碰撞的痕迹。交警部门以“双方车辆无碰撞痕迹,无直接证据证实事故发生成因”为由对事故责任未认定。

 石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6875.9元。宋某的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案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2015年5月,石某向法院起诉宋某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宋某辩称其所驾车辆与石某没有接触,未发生直接碰撞,石某倒地受伤,与其驾驶轿车行为没有任何关联,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石某则认为,虽然宋某驾驶轿车与电瓶车未发生直接碰撞,但宋某在未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情况下右转弯,导致石某取紧急刹车致受伤,故宋某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庭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石某与被告宋某均未注意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未能确保安全通行,双方的共同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应由被告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石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原告主张电瓶车修理费125元,但不能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故不予支持;原告主张后期治疗费6000元,因该费用尚未产生,数额不确定,故不予支持。原告可于后续治疗费产生后再行起诉。因宋某的轿车购买了保险,原告的经济损失共计11399.9元,未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故应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原告。

 故法院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给原告石某经济损失11399.9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首先,“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该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并起到了作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在道路交通运行中,机动车对周围的非机动车、行人已经形成高度的危险状态,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安全注意义务应当大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在此事故中,原、被告双方的车辆虽然未直接接触,没有违章行为,但并不代表没有过失。原、被告驾驶的都是具有机动性能的交通工具,在驾驶中,均应当谨慎小心,善尽注意义务。

 再次,公安部出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然而本案中,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并没有认定。这种情况下,可以充分运用“优者危险负担”理论来解决事故的责任分担问题。“优者危险负担”是指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双方对道路交通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就本案来说,两车虽未发生碰撞剐蹭,但宋某在右转弯的情况下,应注意旁边车道的通行情况,为他人预留足够的安全时间和安全空间,以确保安全驾驶。宋某未能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充分的注意义务,并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自己所驾驶车辆对周围的危险,说明其主观上有一定的过错,故被告宋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宋某的小型轿车靠近前,石某应当提前主动避让,其对前方的动态注意不足,避险措施不力,最终导致石某骑的电瓶车发生侧翻和受伤的后果,故石某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宋某、石某的行为均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作用。

文章标签: # 考生 # 孩子 # 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