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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高考考什么卷_广西高考政策2016年
tamoadmin 2024-06-14 人已围观
简介1.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2.广西高考是全国卷吗3.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1、关于理科综合的时间分配:答:时间按照三科的分数比值并相应的分配。大概是物理、化学各一小时左右,生物半个小时左右比较合理。当然如果某一个学科题目较难。或者某一学科的分数的比值稍微多一点时间也就应该多一点。2、今年理综的难度会不会增加?理、化、生所占的比例会改变吗?答:理、化、生三科占分比例与中学现阶段课程计划规定的三个学
1.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
2.广西高考是全国卷吗
3.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
1、关于理科综合的时间分配:
答:时间按照三科的分数比值并相应的分配。大概是物理、化学各一小时左右,生物半个小时左右比较合理。当然如果某一个学科题目较难。或者某一学科的分数的比值稍微多一点时间也就应该多一点。
2、今年理综的难度会不会增加?理、化、生所占的比例会改变吗?
答:理、化、生三科占分比例与中学现阶段课程计划规定的三个学科的总课时数的比例大致相当,约4:4:2(大致的,其实组卷要服从服务于试题实际情况)
试题难易大致:难题约占20%,中等题约占50%,容易题占30%,而所有题目的平均难度也以整个试卷能把考生较大程度地区分开来为原则。
3、“3+X”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分数比例是多少?
答:如果说有一个比例的话,老教材理化生大概是4:4:2,新教材理化大约各占37%,生物占26%。这是2001年的理综高考比例,做为一个重要参考。因为高考是稳中求改、稳中求新,但稳是关键和前提。事实上高考的比例是中学阶段课程计划规定的,三个学科的总课时数的比例大体相当。
广西16年高考分数线
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年全国统考时间不变,仍于6月7日开考,但各批次完成录取时间较去年推迟11天,将于8月底结束。另外,根据教育部8日发布的2016年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了今年加分项目以及分值,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16高考,哪些值得我们引起重视呢?
防止高考作弊再次升级
在做好高考工作方面,防止作弊始终是重要的一项。今年,教育部对防高考把关再升级。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作弊等专项行动。
《通知》更特别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用二代身份证,并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一些地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防。
招生方面,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高校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高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部将追究学校招办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的责任。
全部录取结束延迟11天
今年,各省(区、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定在8月底之前结束。通过对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发现,今年录取结束时间较去年延迟11天。
高考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加分方面,教育部明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分项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分值不得超过5分:
①省级优秀学生;
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③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④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⑤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⑥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①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烈士子女。
加强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每年临近高考时,“高考移民”问题总会引发社会关注。对此,《通知》提出,要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政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通过非正常户口学籍迁移、户籍学籍、出具虚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之前在3月4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有关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要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重点学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 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
考生电子档案为高校录取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广西高考是全国卷吗
2016广西高考分数线公布:
2016广西高考分数线正式公布:一本文545分 理502分
2016广西高考一本分数线公布:文545分 理502分
2016广西高考二本分数线公布:文400分 理333分
2016广西高考高职高专分数线公布:文180分 理180分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外地户口在广西参加高考政策
1、2016年广西高考使用的是全国卷。
2、2016年广西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试题仍然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考试题型等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考试说明为准。目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仍不计入高考总分,与其综合素质评价一同记入考生普通高考电子档案,作为招生院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对非广西2016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样不作要求。
法律分析:在广西区具有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完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不受户籍限制;
2.初中实际就读3年,并且取得初中毕业证;
3.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在广西区不具有初中三年学籍,但具有高中三年学籍的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且参加所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会考);
2.应届;
3.高考报名截止之前户籍需迁入广西区;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历届高中、中职、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社会考生等外省考生,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历届高中或中职考生需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考生需提供同等学力证明相关材料;
2.户籍迁入广西区满三年;
3.能提供迁入广西区以来在区内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证明;
4.其父母(监护人)一方在广西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三年以上(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