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分析 教育分析

2015高考考生_2015高考招生简章

tamoadmin 2024-06-26 人已围观

简介1.2015年吉林大学有成人高考吗2.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3.合肥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4.江苏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5.国家关于贫困县高考招生2015专项计划以及阳光高考等信息6.2015年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7.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8.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文件如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1.2015年吉林大学有成人高考吗

2.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3.合肥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4.江苏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5.国家关于贫困县高考招生2015专项计划以及阳光高考等信息

6.2015年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7.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8.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高考考生_2015高考招生简章

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文件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南方科技大学,下同)2015年本科招生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能力测试成绩”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

一、 报名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知识扎实、创新潜质突出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900人包括广东、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河北、辽宁、广西、山西、重庆、江苏、云南、贵州、北京、上海。全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三、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四、 报名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推荐学生提交《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10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3、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电话、短信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自主能力测试:通过自主选拔材料审核资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

3、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中旬。

4、能力测试地点:在招生省份设若干个考点,考生可自愿就近选择考点。

5、2015年6月20日左右考生上网查询能力测试考试成绩。

六、报名须知

1、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 518055

电 话: 0755-88010500 0755-88010507

传 真: 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 zsb@sustc.edu.cn

招生网: 南方科技大学

2015年吉林大学有成人高考吗

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连续五届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为保持学校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总人数不超过当年计划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视生源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要确定。

 二、招生项目

 个人项目:田径、乒乓球

 集体项目:篮球、男子足球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2周岁者(以2015年9月1日计算),现场确认时等级证书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与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18日登录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

 (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 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4)获奖成绩证明: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须在冬令营报到时查验原件。

 3、报名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于冬令营报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须认真阅读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并提交上述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现场确认。

五、测试

 1、我校将举办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时间定于2015年1月21—23日。报到地点设在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区体育馆三楼,报到时将进行现场照相。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统一测试,冬令营及统一测试相关内容请留意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

 2、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件,体育专项测试费200元/人 。

  七、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的冬令营及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条件符合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

 6、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20-87110486,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8、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我校工商管理类(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习。

  八、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及专业复试。凡有弄虚作假或复查考试不合格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

 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 020-87110737 (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4396(体育学院)

 传 真: 020-87111502 (招生工作办公室); 020-87110486(体育学院)

 信访电话: 020-87110195/87110126

 网上报名系统: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

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你好:吉林大学2015年幼成人高考的。

2015年吉林大学成人高考专科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1、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具备比较系统、坚实的学科基础,具有从事本专业学术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规定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2、高中起点专科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毕业生能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具有胜任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考的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或入学报到时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5、根据卫生部《关于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今后医学类成人高等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三、报 名

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四、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20148号文件,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

(一)高中起点专科(含高职)各专业统考科目

1、文史:语文、数学(文科类)、外语

2、理工(含医学):语文、数学(理科类)、外语

(二)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统考科目

1、文史:语文、数学(文科类)、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综合)

2、理工:语文、数学(理科类)、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综合)

(三)专科起点本科统考科目

1、文史: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管: 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 政治、外语、民法

6、医学: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7、农学: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外语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具体要求按各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六、学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要求收费。省外函授站如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另有规定可按当地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七、录取、开学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将争取录取。

2、根据教育部[2004]2号文件精神,本次录取的考生为2015级。

3、入学时间:2015年春季。

八、学历及学位

我校招收的业余、函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吉林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吉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授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吉林大学报名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13944066556 18166885350 QQ:772231301 网址:

合肥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天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专业

 1.招生项目

 游泳、田径(不招投掷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

 项目

 游泳

 田径

 男子篮球

 女子篮球

 拟招生计划数

 10

 10

 10

 10

 最终计划数将会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及运动队建设需要进行调整确定。

 2.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法学等专业

二、生源范围

 全国所有省市的理科生源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0个省市的文科生源。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或省级体育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5.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6.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四、报名、测试有关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1月23日。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填写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逾期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

 2.报名材料及要求

 请将网上填写并下载后打印的报名表和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所在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整本复印);

 材料3、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信息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材料4、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5、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

 材料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装订好的材料务必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邮编300072,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资格审查

 (1)天津大学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初审结果可于2015年1月26日开始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4.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

 男子篮球:2015年1月30日15:00—17:00;

 女子篮球:2015年1 月31日15:00—17:00;

 游  泳:2015年2 月1日15:00—17:00

 田  径:2015年2 月2日15: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

 天津大学体育部一层会议室(天津大学体育场正门南侧)。

 (3)现场报名要求:

 须由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需查验)、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现场办理准考证。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运动等级证书原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查询页面打印)

 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另: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5.测试时间

 男子篮球:2015年1月31日8:30开始;

 女子篮球:2015年2 月1日8:30开始;

 游  泳:2015年2 月2日8:30开始;

 田  径:2015年2 月3日8:30开始。

 6.测试地点

 篮球:天津大学体育馆;

 游泳:天津大学游泳馆;

 田径:天津大学体育场。

 7.测试内容

 篮球: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及实战;

 游泳、田径:主项、副项及身体素质(报名表上须填写所测主项、副项具体项目,主项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运动证书等级,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由天津市教委及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对测试合格者,须与学校签订有关招生录取协议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省市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六、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委员会将全程参与招生测试工作,并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

 3.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七、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参加测试的考生食宿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

 联系人: 刘江  联系电话:022-27403501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300072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5年1月

江苏炎黄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以下合肥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由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肥学院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

学校名称 :合肥学院

学校性质 :省属 公办二本院校

学院概况 :

合肥学院位于“包公故里、三国故地、科教名城”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坐落在国家级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始信路交口,毗邻风景秀丽的南艳湖,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在校生16000多人,在职教职工942人,其中专任教师788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295人,78%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学院有3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教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名“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合肥市“****”、1人入选国家“****配套引智工程”项目,另有国内外兼任教师190多人。

学院是国家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中德合作共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高校、安徽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副主任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学院设有17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2个,其中国家级专业13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校外实践基地2个。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协议,把合肥学院确定为中德省州文化交流合作共建项目。多年来,合肥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学院同德国、韩国、日本、美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爱尔兰、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47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先后派往德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留学生2000多人,1000多名德国、韩国等高校学生来校学习。中国安徽-德国中心、中国合肥-韩国中心设在我院。学院常年在校的外籍教师近20人(其中3人获中国“国家友谊奖”,10人获安徽省“黄山友谊奖”)。学院现有13个对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经教育部审批的对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中德合作物流管理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安徽省第一个对外合作办学项目。

自2005年12月合肥学院成立击剑高水平运动队以来,招收的击剑高水平运动员先后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十多项冠军。其中,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黎国介、尹明芳共获两银一铜。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黎国介参加的国家击剑队重剑项目勇夺团体第四名。2013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江晨阳同学获得男子重剑团体银牌。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范围

项目:击剑(重剑、花剑)

范围:面向全国招收男女击剑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报名办法

1、文化课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包括参加由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考试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均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课统考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高考招生办进行咨询)。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以上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2、专业测试报名及测试:

考生于3月16日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及高考报名号到我校领取报名表报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公体部办公室)。

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我校初审资格合格后在3月17日到校参加专业测试。

3、资格审核

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1)2015年高考报名时附有考生号的照片1张

2)身份证

3)高中毕业证书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成绩册和秩序册以及集体项目运动员上场时间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递交各相应材料的复印件,我校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整理、汇总报送省体育局复核,未通过复核认定的考生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予认定。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9]33号文件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材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报考或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认定。考核期间严禁考生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品,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考核成绩无效。

五、专业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业测试项目

(1)立定两级跳; (2) 1分钟双飞跳绳; (3)个别课; (4)实战

2、专业测试办法

我校根据击剑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考生凭我校发放的测试通知书规定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向各省招生办报送,并同时按国家教育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文化考试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的考生需参加2015年全国高考。

六、公示

凡经我校体育加试成绩合格者,才具有报考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网站;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合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录取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省招生办公室向我校提供档案,由我校择优录取。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我校将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校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158号

邮编:230601

咨询电话:0551-62158118? 0551-62158340? 0551-62158333

传真:0551-62159118

网址:www.hfuu.edu.cn

特别提醒:此简章以教育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点击进入:

国家关于贫困县高考招生2015专项计划以及阳光高考等信息

一、高校基本情况

1、招生代码:1982

2、学院全称:炎黄职业技术学院

3、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职院校

4、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3年

二、学院简介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是涟水籍台胞、教育家、爱国实业家蒋志平先生筹资创办,经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核准正式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学院执行国家统招计划,颁发经教育部监制、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的大专学历文凭。

学院建在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城,这里是京沪、宁连、徐宿盐高速交汇的地方,京杭大运河、新长铁路临境而过,淮安涟水机场已经通航。学院有先进的图书馆、阅览室、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体育馆;师生公寓、餐厅、浴室、理发室、医务室、超市、邮局等学习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是莘莘学子潜心求学的理想殿堂。

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学院设有涵盖建筑、机电、英语、信息、经贸、旅游等现代众多行业的热门专业及专业群,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选择。每个专业群都有资深学术带头人和教学,他们承担了许多纵横向科研项目,其中建筑工程专业群是省重点专业群。各专业都有设备精良的校内实习基地和实力雄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可获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专业计划

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江苏省内考生: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未被统一批次录取,且取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各类考生,可以申请我院的“注册入学”。

2、江苏省外的考生:以相关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高考录取条件为准。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标准执行。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江苏省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我院将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预录,考生确认同意报考我院,我院即发录取通知书。

2.江苏省外的考生:以相关省教育考试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为准。

六、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学历文凭。

七、收费标准

学? 费 :

1、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该类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3400元)

2、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该类专业每生每年均享受助学金5000元)

住宿费:650元/学期;

以上均按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贷政策

来炎黄职业技术学院读书,品学兼优的同学可享受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 或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1000元、600元、400元/年的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享受2000-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院对愿意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的同学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寒、暑假还组织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自愿到附近工厂顶岗实习。凡具有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九、****

联系地点:江苏涟水县城炎黄大道东1号

邮政编码:223400

咨询电话:0517-82302372? 82302338? 82302655(传真)

网 址:

?

2015年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祝你好运!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2.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开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深入农村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教育部

2015年4月1日

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条件

2015年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推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

 2.招生计划:63人。

 根据我校运动队各项目建设的需要以及体育专项实测成绩,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实行A、B、C三级分类考试入围录用办法,即:

 A级:具备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学校将按计划择优录取,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B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确有培养前途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将按计划择优录取。

 C级: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占总计划数50%。

 我校将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各项目的招生计划,其中A级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B级不超过总计划数的30%。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游泳项目: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羽毛球项目:分为A级、C级

 A级报名标准:已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注册者,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并参加过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全国羽毛球青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C级报名标准: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的队员。

 (四)篮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五)足球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且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2年6月份后。

三、报名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必须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省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报考资格。

 2.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请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以EMS特快邮寄至我校招生处:

 (1)附件1.《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邮寄复印件,报到验原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邮寄复印件,报到验原件)

 (4)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考生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图并打印认证结果。

 认证网址:

 等级证书未能通过网上查验的报名材料,学校不予认可。

 (5)运动成绩证明(邮寄复印件,报到验原件)

 包括:近三年来重要比赛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必须在有本人姓名的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

 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邮寄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处(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邮 编:362021

 联系电话:0595-22695678

 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到的时间、地点及审核

 1.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测试的学生请于该项目测试的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提供报名应备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以及现场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到现场进行照相并办理报考手续。

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篮球项目在山东省、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设立2个测试点,足球、田径、游泳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设立测试点,羽毛球、田径项目将根据报名情况可设立其他测试点,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山东省测试点定于2015年2月3-4日在山东省实验中学进行测试,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测试点定于2015年3月17-18日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初审面试、专项技术测试,具体详见附件2《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

六、入围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

 3.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合格者。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

 (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B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C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建设需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B级或C级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等级的考生,须于2015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以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若教育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根据所录取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为5460元/年。到校后表现突出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加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标准按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准为准。

 八、约束及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693678)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将测试合格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并经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 )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

 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十、****

 联系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00-11:30),0595-22695678 (华侨大学招生处,上班时间),传真:0595-22691575(24小时,自动)。

 有关信息敬请留意华侨大学相关网页:

  (招生处)

  (体育学院)

 附件 1.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 (下载命名为:项目XX-姓名XXXX)

  2.华侨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doc

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有理想,具有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成绩优良,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5年我校共有18个专业参加自主招生,其中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和简介见附件1。

二、 招生计划

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175名)以内,面向全国招生。

三、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个人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及高中阶段曾经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并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于2015年3月6日12:00至3月26日1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4书写规范要求)。

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没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

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等其他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专家个人提供的推荐材料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由所在中学、社会团体等单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材料须直接邮寄到我校,不能交由考生本人随申请材料邮寄。具体要求见附件5。

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低证明材料要求。

对于往届考生,仅接受“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极其突出的考生报名,择优进入初审,原则上2014年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2014年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录取最低分50分以内(网上报名时须上传2014年高考成绩证明材料)。

2、邮寄书面材料

请通过网审的考生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获奖证书等报名系统中上传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5年3月31日12:00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重点是:审查考生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对申请报告、学习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共同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和各省区报名情况进行排队择优,最终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按要求完成报名,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直接通过初审,获得来校参加考核的资格。

考生可于2015年4月底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同时我校将通过初审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取得来校考核资格。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13-14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核形式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笔试、现场演示、实验设计操作、上机测试等)、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

考核重点是对考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专业学习能力及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进行评价,综合评定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水平,此部分成绩记为“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

具体安排见4月底发布的考试通知,本考核没有复习大纲。

3、认定

综合成绩=“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25%+“特长与潜质评价”成绩×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参加考核的各专业、各省区人数情况,以及我校往年在当地的录取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分值。认定结果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认定结果正式生效。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请考生于6月22日以后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认定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5年进行专业目录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分值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一般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一般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和上海地区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评价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优惠分值档仅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考生,一般不高于20%。

对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一本控制线即可录取。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须按当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我校要求: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填报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无效。

根据获认定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认定专业和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

五、 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有关中学、本校、生源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考生名单、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3、自主招生作为高考招生体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4、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可通过邮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问题。

六、 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试通知。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26日12:00。

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2:00(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学校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系统中提供的学信网咨询电话。

学校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附:

1、各专业报名要求及简介

2、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3、常见问题解答

4、申请报告书写规范

5、实名推荐信书写要求

  2015年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2015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行。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田径10人(男女不限;10000米、马拉松和竞走等项目不招);

 2.篮球20人(男子14人,女子6人);

 3.羽毛球8人(男子4人,女子4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田径、羽毛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篮球项目考生不超过2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根据我校建设需要,2015年我校篮球、田径、羽毛球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管理中心或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法

 考生须登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准确填写申请表格,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必须先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经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核并公示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3.报名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务请保证信息准确,并加盖所在学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

 (2)一吋免冠彩色蓝底近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性别、项目;

 (3)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注册证复印件、秩序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所需材料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4)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体育部(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邮编:210023。

四、专项测试与文化考试

 1.专项测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专项测试。测试名单2015年3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 )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1)报考我校田径项目的考生,须统一参加江苏省组织的田径联合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报考我校篮球和羽毛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18日8:30-17:00

 测试地点: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馆

 测试内容、方法及标准详见附件

 参加测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17日8:30-17:00前往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体育部(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比赛成绩证书、比赛秩序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

 2.文化考试

 (1)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符合学校组队需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学校向省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核准后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提前填报我校志愿。学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3)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五、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发展需要,对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研究并初步认定选拔对象,上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直辖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规定,按照考生的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六、约束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事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高水平运动员应试培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七、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须严格执行运动队管理规章,积极参加运动队安排的训练和比赛。

八、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网址:

 1.咨询电话

 体育部:025-86718137

 招生办:025-86718631

 2.投诉电话

 监察处:025-86718703

 附件:

 1、篮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细则 下载

 2、羽毛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细则 下载

 3、田径专项测试要求(参照国家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下载

文章标签: # 考生 # 招生 # 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