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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高考_2007年广东高考数学平均分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广东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一 3+小综合+X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小综合)+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X)”。 “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中学课程基础能

2007年广东高考_2007年广东高考数学平均分

广东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一 3+小综合+X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小综合)+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X)”。

“3”是指语文、数学、英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自然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中学课程基础能力测试”分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3+小综合为必考科目,X为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文、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和选修要求;英语考试内容按课程标准中的8级要求;

2、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

3、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考试总分由5科合成,即4门必考科目和1门选考科目,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既保持了我省现行高考方案具有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特点,又减少了考试内容,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和心理负担,关注到同一学习领域不同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体现了我省高考改革的延续性。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特点必修加选修、综合评价都有所体现。考试内容既体现以必修为主,又顾及选修的要求。计分方法考虑到不同选考科的群体差异,将选考科与招生专业结合,克服了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计分方法不科学的问题。

方案二 3+基本能力测试+1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基本能力测试+1”。

“3”指语、数、英,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基本能力测试”是指经过普通高中正常学习的学生应掌握的能力的考核。“3”和“基本能力测试”是必考科目。“1”是指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是选考科目。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1、3同上。2、基本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以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通用技术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为范围,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同方案一。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突出了基础性的特点,体现对高中学生基础知识的全面要求,可有效避免由于高考文理分科导致的高中生过早偏科造成基础知识缺失的问题;同时保证了选择性的需求。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特点必修加选修,综合评价都有所体现。考试内容既体现以必修为主,又顾及选修的要求。计分方法考虑到不同选考科的群体差异,将选考科与招生专业结合,克服了现行我省高考方案中计分方法不科学的问题。

方案三 3+小综合

科目设置: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指语、数、英,其中数学分为文科和理科;“小综合”分为“人文与社会综合能力测试”和“科学综合能力测试”(下称“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覆盖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覆盖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史类专业、理工类(含农医)专业、体育类专业、音乐类(含舞蹈、表演、播音)专业、美术类专业。

考试内容:1、3同上。2、文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人文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理科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体育、音乐、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原则:

1、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总分用标准分呈现。

2、每位学生的考试总分由4科合成,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的标准分。

3、录取分数线依据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批次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还同时公布术科分数线)。录取时,分别按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投档。外语类专业可兼招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不单独划录取分数线。

方案优势:科目设置突出了基础性的要求,减少了考试科目,有利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考试内容包括课程标准的必修和选修要求,有利于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的全面实施。考试科目简单,同一考生群体可比性强,招生录取操作简便。

(备注:三个方案的考试内容里,1与3是一致的,区别在2。)

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数学分文理科考试减轻学生负担

文理基础全部是选择题只考必修课

昨天,广东省教育厅在教育系统内下发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征求意见2稿)》。其中,以“必考科目”(“3基本科”)、“指定选考科目”(“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及“专业选考科目”(“X科”)为搭配的新方案,在结构上仍然延续了现行高考的政策稳定性,并没有“大刀阔斧”,而是理想和现实的折中,顺应了高校招考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要求。

根据这份历时两年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方案,2007年的高考与现行高考方案相比将会有些什么变化?

>>>高考新方案与现行方案四大不同

>>>普通高中新课程与原课程有何不同?

图:高三学生在紧张备考 本报记者侯恕望摄

·改革方案摘要·

考试安排部分

科目设置

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30%。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30%。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科目组合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

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

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录取原则部分

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组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原则上工学、理学类专业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右表。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录取分数线

(1)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及总分用标准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分别按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X”科的考试成绩按各科目的考生群体转换标准分。

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4科成绩及总分分别用标准分呈现,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录取总分由3+文科基础组成,按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群体转换总分标准分。

(2)分数线确定

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标准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标准分)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口语录取标准。

投档和录取

(1)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体育类、艺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中学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情况或获奖情况等等,取代现行考生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

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表

学科门类 专业选考科目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艺术类 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法学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农学 物理、化学、生物

医学 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类 体育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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