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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山东高考题,2004年山东高考被顶替

tamoadmin 2024-07-29 人已围观

简介1.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是否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2.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3.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4.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5.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6.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7.山东一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如此恶行是谁所为?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是山东冠县陈春

1.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是否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2.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

3.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

4.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5.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6.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

7.山东一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如此恶行是谁所为?

2004年山东高考题,2004年山东高考被顶替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情是山东冠县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当人们听到这样的消息以后,觉得特别的生气和愤慨。为什么会有如此不顾道德之人?当这件事情揭露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会对当事人的经历感到同情,同时也觉得顶替者是如何违背良心做这种让人愤怒和不耻的事情的。其实让人更为惊讶的是,这种事情发生不止一例。

一、又一桩顶替被爆出来

就在这件事情发酵以后,又有一件被曝出来了,同样是顶替了他人上大学,发生在山东聊城。当时被顶替的人也想要一个说法,但是却得到了让人接受不了的回复。

出生于山东的农家女王丽丽,被人顶替上大学达24年,与陈春秀的经历是相同的,在24年前的时候参加高考。在当时的那个环境之下没有办法很顺利的查到自己高考的时候的分数,所以只能够等着通知书到达。但是一直都没有等到自己的通知书,以为是落榜了,毕竟家庭条件不好,他只能够在落榜以后选择去社会上打工。但是在24年以后才发现,原来自己是被其他人顶替上了大学,这是剥夺了他生的一种做法。当王丽丽知道了以后特别的愤怒,并且发誓要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二、不同意私下解决

经过调查发现以后当初顶替王丽丽上大学的人已经是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享受着很好的待遇,并且也享受着他人的学历所带来的一切荣誉。在王丽丽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是非常难以接受的,所以她决定举报对方,也算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但是警惕之人要求与王丽丽私下解决。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顶替者就已经被原来的单位开除了,主动联系王丽丽,只是希望不要再把事情弄得太大了。在和平解决以后,可能两个人一个会得到不小的费用,另一个也能够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但是王丽丽只有自己做人的底线的,无论对方给多少的赔偿,他都不愿意私下去解决这件事情,一定要求查明真相,希望能够给自己一个公道。

三、顶替者的同事打抱不平

就在进行相关调查的时候,记者的同事居然回应此事说,王丽丽做的这件事情做的太绝了,明明能够私下解决这些事情。话里话外所针对的全都是王丽丽的做法,而没有考虑王丽丽曾经受到过什么样的折磨。顶替者同事说出这样的话,更是引起全网的愤怒,所有的人都认为这是三观不正的一种说法,在最初的时候,明明是顶替者**了他人的成果,才致使他人的人生走多受了20多年的折磨。

在那个时代,对于贫苦家庭人来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是唯一能够改变人生的事情,却被他人顶替。

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是否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山东被顶替者陈春秀发声希望对方道歉,最终结果如何?

山东冒名顶替这件事情当时引起的社会关注是非常大的,因为这件事情引发了很多人的共鸣。要知道每个人只有一次参加高考的机会,而且经过三年的努力,每个人都想抓住这次机会来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如果要是能够抓住这次机会,可能自己的一生就会有一个非常大的转机和改变,特别是一些农村家庭情况并不是太好的考生,他们非常希望通过高考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而陈春秀也是这样一个贫苦的考生,因为当时他家里没有电话,所以在自己高考完以后填的是邻居家的电话。但是邻居家并没有收到他的录取通知书,也没有收到相关的电话,所以陈春秀一直以为自己是被淘汰了,没有考上,所以他多年以后也甘愿自己这样去保持自己的学历。但是他心里仍然有些不甘心,所以他决定参加成人高考,参加曲阜师范大学的考试。

但是这个事情一报名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这真是一个非常奇巧的事情,所以在这种好奇心的带动下,他逐渐的去查这件事情,发现自己当年已经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所以他开始通过媒体来查找这件事情,后来发现是有人冒名顶替了他。

知道自己被冒名顶替之后,陈春秀的情绪我觉得是起伏非常大的,因为毕竟自己三年的努力本来是自己应该换来的,结果没想到却被别人给篡夺了。看到这样的消息以后,他想让对方来给自己道歉,但是这个冒名顶替的人一直没有道歉,而是派了一个中间的人来说情。

我觉得这样事情换做是谁谁都接受不了,因为毕竟自己的一生都被别人给篡改了,这样的事情怎么能通过一句话两句话就说的清楚呢?必须要给一个说法。但是这样的事情终究是没有吃下去。后来有很多媒体的报道,这个冒名顶替的人知道自己的错误,而且山东理工大学也愿意给陈春秀一个重新入学的机会,这就使得多方协调之后,有了一个普遍可以接受的结果。

后来这一个冒名顶替者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因为后面涉及到的不只是一个人两个人,而且事情过去的时间已经非常久远了,如果要想彻底的调查清楚,可能还要费一段时间才可以,但是终究会有一个结果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喜欢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点赞关注。

山东苟晶自曝遭冒名顶替,为何会成了破坏“地方形象”?

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不管她是否觉得自己是不是受害者,但是被顶替者陈春秀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让自己无缘大学,于情于理,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确实是不合理,也说不过去,毕竟她耽误了陈春秀的人生。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来分享几个个人的观点。

第一、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它并非是受害者,而是利益的获得者

在小匠老师看来,顶替农家女上学的陈某某并非是受害者,她也不可能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在?陈春秀?当中,我们可以直接看出被顶替者陈春秀她才是受害者,无缘无故被别人取代了自己大学的机会,而且时隔多年以后自己才发现,让自己错过了读大学的机会,让人生留下了遗憾,也因此影响了自己人生的发展和前途。

顶替农家女上学者并非是受害者,而是利益的获得者,她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让自己能够有资格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就读,剥夺了陈春秀本人上大学的权利,因此不管是从法律的层面来分析,还是从道德的层面来看,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的行为是可耻的,而且如果她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那么则证明她并没有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社会观念,做错事情了,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和错误,实在不值得原谅。

第二、必须还给被替代者陈春秀一个公道

相信没有人会觉得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是受害者,可以说百分之一百的人都选择站在了陈春秀的一边,毕竟她是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是应该道歉的,而且还应该对陈春秀进行经济上的赔偿,对于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的行为实在是不合理,这表明她没有深刻的反思自身的问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那就是自欺欺人,完全颠倒了是非黑白。

不仅是顶替者应该给陈春秀赔礼道歉,山东理工大学也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山东大理工大学在当初招录学生的时候,并没有进一步核实学生们的身份信息,导致让某些人有机可乘,因此山东理工大学也应该还给陈春秀一个公道,要尽力协助帮她完成大学的梦想,弥补陈春秀人生当中的这一大遗憾。

做错事情了,就要勇于承担,顶替农家女上学者如果一味选择回避,拒不道歉,那么只会把自己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让自己变得声名狼藉,而如果能知错就改,懂得赔礼道歉,那么就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或许还能够有翻盘的机会。

那么对于顶替农家女上学者拒不道歉的行为,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交流!

我是?教育小匠?,用心解答有趣、有效的问题,如果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点击关注!

实惨!16年前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支持她向冒名者索赔吗?

苟晶自曝自己的考试名额被别人占用了,那么能让地方的?形象?受到影响吗?笔者觉得,即便出现这种事,也只是个别现象,并不会影响地方的精神面貌和整体形象。

所谓的形象,有由多种因素来形成的,比如说城市的精神面貌、城市的环境卫生以及地方经济等等,苟晶是齐鲁人,这里一直都是农业大省,作为孔子的故乡,济宁也一直被称为了礼仪之邦,而且济宁也有着众多的知名景点,比如孔庙、孔府、微山湖等等。那么一个苟晶就能影响到济宁的地方形象吗?笔者觉得还是不可能的。

苟晶当年名额被占有,这件事的确令人气愤,而且为苟晶感到不 公,苟晶之所以时隔多年都才公布此事,也是事出有因的,在她之前,另一件类似爆出,因此苟晶才选择了?自曝?,自己当时考上了中专,苟晶有些不甘心,所以她选择了复读,结果后来才得知,她第一次的自己没有去读的中专成绩被自己老师的女儿占用了,事情败露之后,老师也给她写了忏悔书,苟晶也就没有再去追究此事,就这样一切又恢复了平静。而到了2020年,陈春秀曝光之后,苟晶也想起了自己的往事,因此也进行了自曝声明。

首先我们不说结果如何,单从这种事的本身来看,就是一种可耻的行为,但不知为何,这种荒唐而令人愤怒的事情,在新时代中屡屡出现。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为了自己亲属,利用了自己的?方便?,做一些不道德的令人气愤的事情来,可是却还有很多配合的人,不知这些人的内心又是如何想的,他们究竟为什么要同流合污呢,对于这样的人,除了严惩以外没有任何的方式可令人解除心头之恨。

这种事的确会给某一行业带来负面影响,让世人产生厌恶感,但这又能怪谁呢?个别人出了事,难道就与整个行业无关吗?如果日常管理严格,又怎能出现害群之马呢?所以说,即便是影响了形象,即便是让本地的?颜面扫地?,那么这种事也应该曝光,也应该公之于众,让世人都见识一下这些不法的人的丑陋的面孔,让人对该地这一行业有个清醒的认识。

总之,接连此类的出现,真的是让人很气愤,不过这毕竟是少数,是个别现象,大家也不用太在意,如今已经是新时代了,很多消息都可以从网上查到的,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就可以自己查一查,这样业可以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了。

齐鲁大地还是有着很多吸引人的地方的,小编觉得,此事并不会影响当地的形象。

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我支持她向顶替者索赔,而且顶替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她做这些事情的人也要严查清楚,一个都不能放过!

01、16年前考上大学,但是被别人冒名顶替。

16年前陈秋媛(化名)高考查到了自己的成绩,500多分,已经过分数线好多了,但是报考完之后却迟迟收不到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无奈只能是以一个高中的学历外出打工,但是高中学历出去,也找不到太好的工作,到了今年,她想要考一个师范学校,然后做幼师,这个时候她发现,有一个女生的信息和自己完全一致(包括号),就是脸长的不一样,这个引起了她的怀疑,在经过调查之后,她和家人直接向山东理工大学举报了这一情况,后来经过核实,陈秋媛确实是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事情已经过了十六年了,如果她当时上了大学,她现在的生活将完全是另一个样子的,不必去做服务员这种工作了。

02、支持索赔,并且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支持陈秋媛向冒名顶替者索赔,自己辛辛苦苦考了那么多分,结果就这样,被别人冒名顶替了,原本她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向冒名顶替者索赔,本就是应该的,如果把陈秋媛的经历换成未来你女儿的经历,你心里会怎想?16年啊,就这被没耽误了。

我们还应该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冒名顶替的那个人可以安稳过这么久?她是如何冒名顶替的?山东那个大学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些都需要好好去查,并且查出来后还要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一个花季少女的未来,就被这群人给毁了,要赔偿都算是轻的了。

03、没有亲身经历,就不要为冒名顶替者开脱。

我这几天在网上看这个新闻,发现有好多人为这个冒名顶替者开脱,说已经这么久了,追责也没啥意义了,还不如成全别人,看到这种消息,我就觉得这是那人花钱买的水军,凭啥别人考的成绩,可以被另一个人堂而皇之的拿走,顶替她去上大学?这公平吗?为什么要为这种人去开脱?没有亲身经历,不知道那种痛苦,我们没有资格去替别人做决定,我也相信,法律会给陈秋媛一个正义。

现在电子信息已经普及起来了,想要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情基本是不会发生了,但是陈秋媛这个事情确实是太惨了,即使她现在再去考证,丢失的那16年也是补不回来了。

总结:

冒名顶替别人去高校上学的事情在以前的时候经常发生,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电子档案建立比较完善了,想要冒名顶替上大学基本是不可能的了,但是陈秋媛这个事情,一定要严肃解决,让有这种心思的人知道做出这种事情,一定会被严惩!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扩展资料

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民网-山东通报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究竟有多恶劣?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山东一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如此恶行是谁所为?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这件事情非常的恶劣,而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

高考在每个人的人生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次命运的转折点,然而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时刻。山东的农家女,因为高中班主任的一系列操作导致了她第一年并没有被大学录取。这件事情背后反映的是高考的公平受到了挑战。高考公平受到挑战,这件事情关系着我们所有普通人的利益,引起了社会重大的反响。

山东的农家女,在20年前,高考成绩被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这件事情导致了她的人生轨迹直接发生了变化。第二年,又去复读,去了一个并没有填报的专科学校。后来又自己去广东打工,然后才渐渐摆脱对这件事情对他的影响。

一个高中班主任就可以只手遮天的改变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的命运这件事情在现在看来非常的可怕。他高考被顶替的背后,到底还有多少的人参与其中,没有人知道。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那个年代,高考对于农家女孩子来说,是改变命运的唯一的机会。

他的班主任动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让这个农家女孩与之神擦肩而过。这件事情也让我们当下去反思,在这过去的40年间,高考恢复之后到底有多少人原本学习成绩很好,但是最后由于被顶替没有上大学,最后就这样匆匆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过着原本不属于自己命运的一生。

高考的公平性再次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需要高考这个平台来帮助我们改变命运。让优秀的脱颖而出。让没有能力的就此被抛弃,让真正有能力的人去上大学,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让我们重新的审视高考的公平性,维护高考的公平性。

邱小慧、邱印林。

邱小慧,女,汉族,1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邱印林,男,汉族,1943年9月生,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为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三时的班主任,邱小慧为其次女。

扩展资料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新闻—山东省通报关于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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